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招商银行继成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 定的第一家对外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试点银行之后,又于近日获得银 监会批准,成为首家可以从事企业年金受托人业务的商业银行。据了 解,招商银行正在积极准备,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出台的受托 人资格认定标准申请二次认定。 招商银行获银监会批准开办企业年金受托人业务,为日后获得劳 保部正式批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标志着招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走向 了一个新的阶段,意味着招行可以在原有账户管理试点银行的基础上, 接受企业的全权委托,为客户提供除资本市场投资以外的企业年金“ 一站式”服务。 “受托人”,这个原本专属信托范畴的名词,如今却频频与企业 年金连用,“受托人”,到底是什么角色? 根据我国目前最权威的企业年金法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 法》规定,在企业年金规范运作框架下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 人和投资管理人四个角色,而受托人是整个企业年金运作机制中的核 心,具有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权利。 那么,招行究竟凭什么能担当“受托人”之大任并获得银监会的 批准呢? 首先,招行将账户管理作为发展企业年金业务服务的基石。招行 为夯实企业年金服务的基础,从一开始就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定 在国际领先水准的制高点上。2000年,该行从美国引进了一套国际上 一流的基于IBM/AS—400技术平台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随后, 利用自身强大的技术优势进行本土化改造,使之适应国内企业的年金 服务要求。 如果说账户管理是企业年金服务的基石,那么企业年金计划的设 计则是企业年金服务的精髓。招行依托其强大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 供“量身定做”的年金计划咨询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首创了 “普惠制”、“激励制”等具中国企业特色的企业年金方案。 有了出色的业务,还需出色的营销相匹配,市场拓展是企业年金 业务的源泉。今年以来,招行开始积极培育、开拓企业年金市场。通 过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市场培育,招行已初步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年金专 家形象。客户基于对招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系统和年金专家管理团队 的认同,已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选择招行作为年金服务提供商。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争取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的征途中,招 商银行已经跨越了关键的一步,然而对于一个新兴的业务,需要探索 和研究的课题还有很多。诸如在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培育企业年金 市场等各方面,招行还将“上下而求索”,争做一流的企业年金管理 服务商。 (赵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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