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店新政:房价禁标"元起" 号称"准×星"要罚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酒店客房明码标价的管理规定》对酒店客房价格的标价样式进行了规范,要求他们必须以价目表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对于“未获得评定星级标准的酒店不得使用‘准×星’或‘等同于、相当于×星级’等不规范用语”等规定,刘伟表示赞同。
本报讯 从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项酒店客房明码标价管理新政,对宾馆、酒店、饭店、大厦、招待所、培训中心、会议中心、度假村、疗养院等各类酒店客房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规范。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的《酒店客房明码标价的管理规定》对酒店客房价格的标价样式进行了规范,要求他们必须以价目表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未获得评定星级标准的酒店,不得使用“准×星”或“等同于、相当于×星级”等不规范用语。“今日房价”须标明实际收取的收费金额,不得使用“××元起”等模糊性的标示。酒店客房住宿时间的具体结算方法,以及以降价、打折、特价等价格手段促销的,都必须在价目表中标明。
《规定》明确7类价格违法行为: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不能提供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违反本规定或通过标价行为进行价格欺诈的应予以查处。
业内人士:新规管太细恐难落实
部分酒店业界人士昨日接受采访时认为,酒店房价是随行就市的“海鲜价”,担心新规难以落实。
不少酒店业人士觉得上述一些规定的可操作性比较差。“我们还没收到通知,政府有要求肯定会按照要求做。但酒店房价是浮动的,很难说标550元就一定卖550元。”洲际酒店集团区域总经理曾广林表示,现在很多酒店都会在水牌上标示标准房、套房等多种房价,行内称“门市价”,但实际上很少酒店能按门市价卖出房间。
曾广林认为,酒店房价应该交给市场确定,“酒店业是一个自由市场,客人可以选择是买还是不买。”他举例说,比如一家经济型酒店,房价门市价是160元/晚,淡季时可能120元就能卖,旺季时房间紧张会卖到198元。但不论价格如何变化,消费者依然有选择的权利。
广东金融学院国际旅游与经济管理研究所所长刘伟也指出,酒店房价很灵活、变化很大,随时可能改变,政府不应该管得太细。“现在酒店业就是有一种收益管理理念,酒店根据当天的收客情况,随时调整房价,实现收益最大化。”刘伟指出,“价格应该按照市场规律走,只要企业不违反价格法的规定即可。只要行业企业合法经营,物价部门还是少管为好。”
对于“未获得评定星级标准的酒店不得使用‘准×星’或‘等同于、相当于×星级’等不规范用语”等规定,刘伟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