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0 07:05:00
郑良 来源: 新华网事发现场
司机正接受警方调查
新华网福州5月9日电 (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9日晚间对引起广泛关注“福州一肇事司机撞伤女童后倒车碾人致死”事件发布调查结论称,这起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在起动车辆前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不存在事故发生后二次碾压人的情况。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说,5月7日18时40分许,仓山区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仓山区金山百花洲路北侧建华小区楼下空地一部小轿车碰撞一名小孩,致小孩受伤送医院抢救。民警迅速出警,当场控制了事故车辆驾驶员陈某,并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
随后,警方对肇事车辆驾驶员陈某进行了抽血酒精检测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性能、痕迹以及死者尸表等进行检验鉴定。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事发当时陈某的血液内酒精含量为零。事发当晚,警方对肇事驾驶员陈某进行了询问,并陆续对现场目击者进行询问和调查取证。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介绍,经初步查明,5月7日18时10分许,陈某驾驶其停在百花洲北侧建华小区楼下人行道上的轿车,往金山百花洲路方向发动车辆起步过程中,车辆前方碰撞到在建华小区楼下空地玩耍的毛某,致毛某被挤压到车辆右前轮下方。事发后,离事故现场六七米远的毛某的母亲王某立即赶过来,肇事驾驶员陈某也随即下车查看,发现毛某身体被小车右前轮挤压无法移出。这时,现场目击者黄某等人准备一起将车抬起,将受伤的毛某移出。但是,经过尝试,无法将车抬起。此时,围观群众纷纷建议倒车,陈某又驾车往后倒车80厘米左右,毛某的祖父将毛某抱起。毛某送到医院后即被宣告死亡。警方询问当时在场的毛某的母亲王某、目击者黄某等人,均证实了上述事发经过。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说,经司法鉴定机构对现场痕迹及尸表检验,毛某尸体上只有一次性挤压痕迹,不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仓山区警方将依法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处理。
(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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