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色新闻 > 特色套餐 > 浮世绘

“妈咪”逼迫少女装处女卖淫 月入达百万元

2011-06-27 08:45:00     作者:    来源: 重庆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他们强迫少女伪装处女卖淫,最少1000元,多的一次高达2.5万。

被解救的五名少女。

  本报6月8日21版刊登的《“走,吃喝不用你花钱”女孩上了男友的贼车》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接到不少受害者家属打来电话表达对骗子的强烈愤慨。

  警方在解救三名被骗少女的同时,还解救了两名今年2月就开始在陕西神木被迫卖淫的石柱未成年少女小霞和小英。

  根据调查,石柱警方确认被犯罪嫌疑人李永碧夫妇控制的卖淫少女,可能多达二三十名。警方从查获的账本上发现,他们强迫少女伪装处女卖淫,每次最少1000元,多的一次高达2.5万,这个卖淫团伙仅5月中上旬收入高达上百万。

  借介绍工作之名套近乎

  李永碧,36岁,湖南省岳阳市人。由于赌博输了钱,从去年2月份起,她就当上了“妈咪”。

  小英是石柱人,由于成绩不好,只读到初二就辍学在家。今年春节刚过不久的一天,小英在玉音广场上等朋友,这时一个中年妇女主动跑过来和她搭讪,这名妇女正是李永碧。

  聊天过程中,李永碧得知小英辍学在家,就主动提出要给她找一份工作。小英想:“反正我也不念书了,我就干脆找一个工作,然后自己挣点钱什么的,那也挺好。”

  于是,她就和李永碧谈了起来,两个人一聊就是三四个小时,到了傍晚李永碧说要请小英吃饭,小英也就愉快地接受了。

  吃完饭后,李永碧还将小英带到了她住的宾馆,到了晚上小英曾想回家,但是李永碧劝她说:“天太晚了,就在宾馆里和我住一宿吧。明天一早就送你回家。”

  第二天一早,李永碧还真的叫来一辆小轿车,说是要送小英回家,可一上车小英就感觉到不对了。小车直接往县城外边开,10分钟过后,她就打瞌睡了,等小英醒过来时,她已经到了离家千里之外的陕西神木。

敢报警,随时整死你们

  而另一位少女小霞的遭遇,则和小英有些不同。小霞由于学习成绩一直不好,早就不想念书了。这时她的邻居谭倩从外地回家,说能帮她在西安找份工作,每月给1500块,这让小霞很是高兴,于是她就跟着谭倩一起走了。可是小霞哪里知道,谭倩其实是李永碧手下的一名卖淫女。

  两个少女被骗到神木之后,李永碧和他的丈夫徐登亮强迫她们装处卖淫。小英说:“她说要是敢报警的话,随便找个人就可以整死我们,还整死我的爸爸妈妈,还把我们在神木的事情告诉村里的人。”

  小霞和小英在李永碧等人的威逼利诱之下,不得不开始卖淫,钱是嫖客给到她们手里,然后下来的时候必须交给李永碧他们。“还要把你身上搜得一分钱都不准你留。”小英说,“有时候你把衣裳换了,她去把衣裳翻出来,搜一下夹层里有没有钱。”

  除了金钱方面对小霞和小英进行控制之外,李永碧他们还限制小英和小霞两人的人身自由。

  小英和小霞说,在神木的这几个月,她们几乎天天都要接客,稍有不从,李永碧就会给她们脸色看。她们曾多次想逃出去,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如果不是这次3名少女被解救,她们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脱身。

组织卖淫一天进账9万元

  据小英和小霞说,她们这几个月,可能帮李永碧赚了几十万元,可到小英被石柱警方解救出来时为止,她只从李永碧那里得到8000元。

  警方在李永碧的住处,查获了一个账本,这里面详细地记载了李永碧他们这个卖淫团伙今年5月中上旬的收入。如果记载属实,那么李永碧手下的小姑娘们,每次卖淫的收入至少是在1000元,最多一次达到2.5万元,记者抽取了其中一天,计算出来的收入十分惊人,这一天差不多有9万元。如此算来,李永碧这个团伙仅今年5月中上旬,这个账本所记载的收入,就达到了100万之多。

  小霞目前落下一身妇科病

  小英和小霞现在虽然被解救回家,可是伤害却永远地留了下来,小霞的母亲痛心地向记者控诉:“就是这样害了她,她现在有一身病。回来第二天我就把她带到县人民医院去检查了,医生说她这个病很严重。妇科病,就是做那种事落下的。”

  小英则完全变了一个人,性格跟以前完全不一样,据小英的母亲讲:“我女儿以前都是快快乐乐的,又爱说话。现在回来,她睡觉了,我自己一个人偷偷有时候去看看她,她有时候(梦里)一惊,好像在那里发抖,好像很恐惧,做了什么噩梦那种。”

  如今李永碧等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除小英和小霞她们5个人,账本中还有小黎、薇薇、还有小雨等。那些被迫卖淫的少女,目前被李永碧的丈夫徐登亮等人带走,警方还在全力追查中。(记者 戴军 通讯员 张功波)

余梁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