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7 08:39:00 我要评论
来源: 中国青年报公共安全是对医院的常态要求
9月2日,媒体报道,上海“医跑跑”事件的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相关副院长被免职。然而,事件引发的思考却正在延续。
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8月24日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外科大楼3楼手术室突然起火。起火时,手术台上的病人全身麻醉,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病人最终身亡,死因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上海市卫生局介绍,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多方调查,8月24日19时30分许,死者朱某因车祸被送入外科大楼3楼1号手术室接受全麻下肢截除手术。手术室内共六名医护人员,包括两名手术医生、两名麻醉医生、两名护士。
手术后期,21时45分许,另一名护士发现隔壁2号手术室空气净化器起火,即取灭火器扑救,无果,赶到2楼用座机报告医院总机室。同时火势蔓延至1号手术室,另一名麻醉医生离开1号手术室呼救并告知同事用手机报警,因烟雾很大无法返回手术室。
手术室内的两名医生继续缝合伤口,后因照明断电,烟雾浓重,在查明呼吸机工作正常(一般呼吸机停电后可自主工作半小时左右)而手术床在停电状态下无法搬动的情况下,只得撤离现场寻求救援。经医学专家论证,此时如紧急搬离病人,去除呼吸机,采用简易呼吸器,即“捏皮球”方式辅助病人呼吸,手术室大量有毒气体势必进入病人体内,会导致严重后果。
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和卫生部门立即成立火灾事故调查小组。经调查认为,火灾根源在于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手术室等特殊区域应急预案缺失,由此造成医务人员应急反应能力不足。为此,已免去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陈爱东的职务,给予医院院长方勇行政警告处分。
后勤安全与医疗安全同等重要
此事一经披露,立刻引起了广泛议论。议论的焦点是,医护人员在当时的情况下,该不该自己跑掉保命?除了自救以外,还有没有施救手术台上病患的可能。
关于此事,医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病人的情况不适合移动。原因有三:火灾后手术室内停电,手术台上的电子锁定装置难以解除;伤者做完截肢,刚刚缝合了两三针,还处于大量出血阶段,贸然解除止血带可能会危及生命;伤者处于全麻状态没有自主呼吸,拔掉呼吸机很可能会窒息。在停电的状态下,呼吸机还能维持30分钟的工作。
然而,这样的解释还不足以平息舆论,许多网民质疑医护人员医德缺失,对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抛弃病患感到愤慨,甚至用“医跑跑”来形容当事的六位医护人员。
但是医疗行业人士却有不同的看法,更指出用“医跑跑”来形容当事者并不恰当。
在微博上,一位麻醉科医师认为,手术室里存放着氧气等易燃气体,一旦出现燃爆意外,火势会快速蔓延,伤及医生及病人。“作为医生,如果能救,一定会救;但如果5~7分钟内,仍无法转移病人,医生更多考虑先自救,毕竟自己活下去,才能救更多病人。为此放弃患者自己逃生,也是无可厚非的行为。”
“医院要救死扶伤,医院自身、患者、医护人员的安全都是非常重要的。”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表示,患者的安全转移是必须要保证的,因为家属把病人交付给医院,不管病有没有看好,先遭受了其他灾害,于病人于家属都是很难接受的。
2009和2010年,联合国国际减灾日连续两年把主题定为“让灾害远离医院”。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秘书处、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发表的公报指出,各国需要对现存医疗机构的安全设施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善。并呼吁各国和地区重视和保障医疗机构设施的安全,确保医院在灾害发生后仍能运转。
“对于医院来说,后勤安全和医疗安全同等重要。”滕五晓认为,患者的就医安全是医院需要第一位考虑的,不仅是在医院,在其他的公共场所,公众的安全都需要确保,这在许多法律条款中都可以找到依据。公共安全不仅是医院的社会责任,也是常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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