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30 06:54:00 我要评论
来源: 西部网庭审开始前,被告张显(微博)身着红色上衣走进法庭,并对法院外的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表示感谢。
西部网讯 今天(12月29日)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药庆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张显到庭。
原告在法庭上提出,要求被告张显删除微博中有关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网易等门户网站、南方都市报等各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
对此,张显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中向药庆卫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提出的在媒体致歉的要求,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的经济赔偿,张显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
张妙的丈夫王辉、父亲张平选作为证人出庭就有关问题作证。
下午4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原告拒绝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另据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即将过去2011年当中,有这样一个名字曾经引起过新闻的广泛关注他的名字叫药家鑫,尽管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但是他身后的这些家庭的纠纷却依然被人们关注。今天(29日)下午,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微博)名誉侵权案在陕西西安开庭。药庆卫,因为身为今年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当事人药家鑫父亲而为公众所知,张显,曾作为药家鑫案被害人的代理人进入公众视野。如今,双方却因为药庆卫不满张显关于药家的一些言论而对簿公堂。
这一天,距离药家鑫案初发已经过去一年零两个多月,离药家鑫案结案也已经半年多,双方的争议焦点从药家鑫案本身早已转移至张显的言论对药庆卫和他的家庭的影响。
庭审进行了将近3个小时,此案的关注度很高,法院为此三次调整庭审地点。原告一方药庆卫没有亲自出庭,他的代理人兰和、公民代理人马延明代表他出庭,被告方张显和他的代理人雷先生出庭,张妙的丈夫和父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张显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了对药庆卫的侵权。
马延明说,张显的侵权是客观上存在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意的,并制造了社会群体的对立,他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千字的致歉信,并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一元钱。而张显的代理律师雷先生说,他们认为,张显的微博没有构成侵权,理由是张显的主观没有过错,他的行为没有违法,而且药庆卫的名誉并没有受到损害,同时他还说,张显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他曾经向药庆卫多次道歉,但是药庆卫并没有接受。
另外他们认为药庆卫的请求实属无理,要求法庭驳回请求,还张显清白,并且还表示可能会采取法律的途径来为张显恢复名誉。因为原告不同意在法庭上调解,法庭将则日进行宣判。
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把它拍成照片展示在自己的微博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给药庆卫的传票上,案由只有简单的三个字"名誉权"。
代理律师兰和:张显的言论很大程度上就是说挤压了药庆卫夫妇生活的空间,比如说出去以后各种各样的非议,包括亲戚邻里之间的这种非议。
这些让药家人不满的"张显的言论",包括张显所说药家的四处房产、药庆卫的军中要职身份,以及药家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背景等等。但张显一直说,自己只是转载。
张显:对药庆卫有一些负面的,都扣在张显身上来了,我能接受吗?到底是哪一条和药庆卫的名誉有关,比如他说什么司法黑幕啊,什么什么的,你可以让司法部门来告张显嘛?
在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看来,这个案子并不像张显所说的那么"简单"。
马延明:这个案件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很复杂,这个案件从立案以后到现在,张显持续在侵权,所以说他本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违法行动吧。
张显在庭审前曾经对记者说,这次诉讼本身,已经对他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更是侵犯了他本人的名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