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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被代言"性障碍广告 微博骂不要脸

2012-06-13 07:12:00     作者: 王彬    来源: 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潘石屹;代言;微博;被代言;男科医院;发布广告;肖像权
[提要] 昨天,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成为网上的焦点人物,是因为他“代言”了河南一家男科医院。潘石屹所在公司负责公共关系的杨女士表示,目前潘石屹依旧持微博上的态度,对于是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今日可能会有说法。

  晨报96101热线新闻(首席记者 王彬)昨天,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成为网上的焦点人物,是因为他“代言”了河南一家男科医院。潘石屹在看到广告后非常气愤,但尚未对此表态。

  引起广泛关注的,是网友“大哥_你是了解我的”发布的一条微博,图片是一张报纸上刊登的男科医院的广告,这种广告并不少见,但亮点在于广告上医院的代言人,是一张酷似潘石屹的男子微笑的照片,并配有代言广告词,“一次选择,一生幸福”。该网友发布微博时称“潘石屹代言的,错不了”。

  对于自己“被代言”,潘石屹直斥“不要脸的医院”、“不要脸的报纸”,使用了一连串的叹号。有网友调侃称,“房地产的冬天真的来了,潘总已经开始代言赚钱了。”不过大多数网友对于医院的行为予以谴责,强烈支持潘石屹使用法律手段维权。随着转发接近两万,有网友认为,潘石屹中计了,就点击率而言,为医院打了超值广告。

  记者又致电发布广告的医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主要负责疾病方面的咨询,并不清楚潘石屹代言广告的事情,可到医院直接了解情况。随后工作人员给记者一个院办电话,但接听者称并非该医院电话,对此,医院客服人员的解释是,“能找到领导就找,找不到我们也没有办法。”

  潘石屹所在公司负责公共关系的杨女士表示,目前潘石屹依旧持微博上的态度,对于是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今日可能会有说法。

  建诚律师事务所耿协送律师表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该医院可能涉嫌侵犯潘石屹先生的肖像权。由于该广告的内容涉及男性性功能障碍,可能对潘石屹先生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故该医院还可能涉嫌侵犯潘石屹先生的名誉权。而报刊社有义务对刊登的广告中使用的个人照片是否经过本人同意进行审核,故该报社同发布广告的企业一起可能涉嫌构成对潘石屹先生的共同侵权,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魏鹏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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