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9 06:26:00 我要评论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路遇跌倒老人,扶还是不扶,让许多人纠结。记者对近年来媒体报道的全国15起搀扶街头摔倒老人反被“诬陷”的事例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被搀扶后“诬陷”好心人的,基本上都是老太太。而受到“诬陷”的,多为青壮年男性。
专家呼吁,应对诬陷者建立追责机制,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
统计显示
跌倒加“诬陷” 多是老年女性
记者统计发现,近年来15起相同案例中,倒地被扶起后,声称搀扶者“撞人”的,有13人是老太太。
分析:中天问明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分析师王婧表示,相对于老年男性而言,老年女性疑心更重、遇事更谨慎。当她们不能准确断定肇事者时,有的人宁可相信给人“攻击者”形象的搀扶者就是肇事者。
不依不饶的 多为老人子女
记者在统计中发现,事发后对搀扶者最不依不饶的,多是老人的子女。15起案例中,13起案例中老人的子女,扮演了“代言人”的角色,且部分人态度蛮横。
分析:王婧认为,一些老年人受伤后表达含糊,不能清晰表达出“怀疑”和“确定”,从老人的只言片语中,家属认为老人确实是被搀扶者撞伤的,因此言辞激烈。而子女的态度会强化老人对搀扶者的“怀疑”。
乐于助人者 近半是青年
经过统计记者发现,助人为乐反被“诬陷”的当事人,从年龄上看,以青年人为主,占到将近一半;从性别上看,基本为男性,女性只有两例。
被“诬陷”后,所有人都出现了“愤怒”、“难过”、“心寒”等负面情绪,一些人的生活受到影响。
分析:王婧说,从心理角度讲,青壮年男性,很容易让年迈老人下意识里产生一种“攻击者”的印象。因此,这些青壮年男性最易被怀疑上。
赔偿者“服软” 均因无旁证
记者在统计中发现,在15起案例中,确定赔偿老人损失的占了三分之一。从赔偿数额上看,多数在5万元以上。
搀扶者最终被判赔偿的,具有一个共同特征:事发地既没有监控探头,也无法联系到目击者。
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表示,法律审判的结果和理由既要公正,同时也要注意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没有办法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则。如果被救老人提出自己有被撞事实,就应该由他来提供证明。
专家建议
建立追责机制
问责诬陷者
记者发现,尽管有6起案例,目击者和监控录像已经板上钉钉地确认搀扶者的冤屈,但结局只是家属带着老人一走了事,“诬陷”者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应对那些诬陷者建立追责机制,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同时建立全国通报机制,以起警示作用。
律师提醒
扶人前
最好用手机录音
刘琳表示,路遇老人跌倒应该相助,但是否应在第一时间上前搀扶,应具体分析。他建议,路人首先应上前问清情况。如果可能造成他人的伤害扩大,应该立即拨打120求助。如果经过问询,受伤老人是可以搀扶的。在搀扶前,最好先观察周围有无目击者并留下联系方式。最好用手机录音,让老人亲口确认自己摔倒的原因。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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