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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苹果"之争入终审 "IPAD"之名归谁?

2012-03-02 07:29:00     作者: 乌梦达、吴涛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ipad;苹果公司;终审;爱马仕;ipda;唯冠-苹果;三父子
[提要]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苹果公司关于“IPAD”商标权纠纷一案2月29日在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苹果公司则据此作出完全相反的推断:正因框架协议的存在,使得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标交易所得需要偿还银行债务。

  “唯冠-苹果”之争进入终审 “IPAD”商标权花落谁家仍待揭晓

  新华网广州3月1日电(记者乌梦达、吴涛)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苹果公司关于“IPAD”商标权纠纷一案2月29日在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因案件太过复杂,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判决,这意味着“IPAD”商标权最终花落谁家仍待时日揭晓。

  作为近期连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中最受关注的一个,这一案件不仅让广大消费者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对企业更积极地保护知识产权有推动作用。

  终审开庭:“IPAD”还会不会有

  记者2月29日上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看到,距开庭还有1个小时,法院门口等待庭审的媒体队伍已排到了门前的大路上。法院对审判给予了最大化的公开,全程进行微博直播。

  案件涉及5家公司,其中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唯冠电子有限公司属于香港上司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类似于“三父子”,各自分家单过,但“三父子”之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则类似于苹果公司的中介公司。

  控辩双方围绕“深圳唯冠公司是否向IP公司转让了‘IPAD’的商标权”展开了激烈交锋。如果把案件内容打个通俗的比方,就是哥哥卖东西时,“顺便”把弟弟家的一起卖掉了。争议点在于:一,买家当时是否知道东西是弟弟的而哥哥无权卖;二,弟弟当时是否知道哥哥在卖自己的东西;三,涉及弟弟的部分是不是合法有效。

  法院表示,因案件的许多事实和证据需合议庭仔细判断,将择日宣判。这意味着“IPAD”商标权的最终归属揭晓仍需等上一段时日。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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