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5 07:27:00 我要评论
羊城 来源: 羊城晚报天津南开大学滨海学院90后大学生龚浩前几天成了一名弃婴的“临时爸爸”,他把这一离奇遭遇发在他的人人网上,感动无数网友。然而,北京南站警方21日表示,实情并不像龚浩在网络日志中透露的那么简单,龚浩自称与送孩子的女人认识,孩子并非弃婴。当天下午,弃婴的“妈妈”意外出现,亦称孩子不是弃婴。
“在我掏出身份证学生证后,(警方)居然作出我是孩子临时监护人的备案,说是我和那位不知名女士达成的临时监护协议。警方拒绝接收这名婴儿。”在龚浩的人人网日志中,称自己曾向北京南站民警寻求帮助,但遭到拒绝。
然而,21日,北京南站派出所三队的指导员万宝忠、北京南站客运车间乙班主任赵盟、北京南站安检队队员杨路凡,以及市民马子媛对事发当日情况的叙述却与龚浩所言大相径庭。
赵盟说,当日下午1时许,他在南站地下一层一餐厅附近看到一男青年推着一辆婴儿车,婴儿不住啼哭,他遂上前帮忙,并带着男青年寻求警方帮助。
据万宝忠介绍,根据19日出警记录,当时龚浩表示,朋友有急事,委托他照顾孩子两三天。应万宝忠要求,龚浩拨打了朋友的电话,证明孩子确系朋友委托他照看,并叮嘱对方“你赶紧办事”。
万宝忠表示,龚浩向警方提供了女方的姓名、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透露,他与女方于三年前在台湾旅游时相识,此后少有往来,此次,女方与他相约在北京南站见面,委托自己的朋友将婴儿交给他代为照看。
据知情人士透露,21日下午,南开大学校方已经介入此事,在校方人员陪同下,龚浩前往大港区板厂路派出所报案称捡到弃婴。校方表示将孩子先送到公安部门备案,再转送到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22日晚,来自天津警方的消息称,22日下午,自称是弃婴“妈妈”的年轻女子正在配合天津警方做笔录。她表示,自己并没有遗弃婴儿,与龚浩之间是委托关系。
警方表示,目前已经取得“弃婴”的血样,下一步将进行DNA比对,确认这名女士和“弃婴”之间的母子关系。
如报假案或受处罚
尚权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认为,如果龚浩在明知孩子是对方委托给自己暂时照顾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称“捡到弃婴”,他的行为已涉嫌欺骗公安机关,妨碍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而他如果在明知事情经过的情况下故意歪曲或虚构情节,在网上发帖散播有损铁路民警名誉的不实内容,该行为也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范畴。
上述两项行为若后果严重,公安部门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当事人15天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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