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皇家一号”涉黄系列案首批11名被告受审

2014-10-31 07:11:00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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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采用介绍等方式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皇家一号”涉黄系列案首批11名被告受审 法庭将择期宣判

   新华网郑州10月30日电(记者李亚楠)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黄系列案30日在河南辉县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贾某某等11名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的被告首批出庭受审。11名被告均当庭认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郑州“皇家一号”曾号称是“中原第一大会所”,于2012年8月开始营业。2013年11月1日晚上,河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从新乡调动近千人依法查处“皇家一号”。之后,历经5个月的追捕、取证,彻底摧毁了这一涉黄特大犯罪团伙。该案共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56人,涉及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容留吸毒罪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133人被移送起诉,其余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和治安处罚。

   贾某某等11人是该系列案中最先出庭受审的犯罪嫌疑人。当天上午9时,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中,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某某等11人在“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担任营销经理期间,存在接待客户、介绍公关小姐陪客人出台卖淫并抽取提成等行为。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采用介绍等方式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公诉人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书证、宣读了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当庭播放了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贾某某等11名被告人及三名辩护人均发表了质证意见。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11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法庭辩论终结。依照法律规定,11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

   当天下午16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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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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