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某媒体记者就徐武事件对武钢新闻发言人白方采访时的录音在网上广为传播,因内容涉及“泡温泉”,被网友戏称为“温泉门”。人民网记者今日联系到了当事人白方,对于网友所关注的徐武事件,白方表示,该事件非常复杂,媒体不应进行炒作。白方还说,“记者是被利用的,记者在被利用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不当手段,有很多不实的报道,编造了诸多事实,设了很多圈套,采取了一些卑劣的手段。”
武钢发言人咆哮女记者 抱怨采访耽误泡温泉
至于更详细的情况,白方以开会为由,未作解释说明。
据《新快报》报道,2011年4月19日凌晨,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徐武“越狱”,之前他的精神病人生活已经持续1571天。随后,徐武抵达广州,试图在广州的医院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在准备接受记者采访时,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带走。后据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确实是武汉警方便衣带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
律师顾浩巍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个在逃罪犯。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它针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针对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
人民日报:跨省追捕“精神病人”徐武无法律依据 尽管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尚在襁褓,尽管“无危险、不强制”理念还没有具体条文落实,但必须看到,即便“强制收治”是为了“治病救人”,也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前提的,需要格外谨慎。更要看到,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对其强制收治同样必须通过严格程序,而不能在一种对公众、媒体和家属不透明的环境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