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新闻 > 特色套餐 > 小参考

卫生部出台性早熟诊疗指南 明确临床表现

2010-12-18 07:05:00    作者:叶洲   来源:京华时报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性早熟诊疗工作,卫生部在其官网发布《性早熟诊疗指南(试行)》,对性早熟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进行了明确。

  本报讯(记者叶洲)记者昨天获悉,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性早熟诊疗工作,卫生部在其官网发布《性早熟诊疗指南(试行)》,对性早熟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进行了明确。

  指南称,性早熟是指男童在9岁前,女童在8岁前呈现第二性征。按发病机理和临床表现分为中枢性性早熟和外周性性早熟,以往分别称真性性早熟和假性性早熟。

  确定性早熟,除按临床特征初步判断外,还需作基础性激素测定,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发试验,子宫卵巢B超,骨龄测定等辅助检查。如果性成熟进程缓慢,即骨龄进展不超越年龄进展的;或者骨龄虽提前,但预测成年身高不受损的孩子,可以暂时不做治疗。

王晓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