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济宁开展为期100天的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这次主要整治重点“黑车”非法经营行为,治理出租车不服从管理、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经营行为等。对于正规营运的出租车来说,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一经查实,将解除其《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
从6月30日召开的济宁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专项治理百日会战动员会议上获悉,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严重扰乱出租客运市场的“黑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黑车”、假牌套牌出租车、残疾人代步轿车非法经营及出租车超出许可经营区域异地驻点经营的违规行为。
对于正规出租车来说,若出现不服从管理、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除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外,还要利用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合同约束作用,由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通报批评或停运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而且企业也会有连带责任,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有责投诉和违章率超过5%,要按规定严肃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进行通报批评。 (记者 庄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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