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4-18 10:3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泰安4月18日讯(记者 聂艳艳)日前,泰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泰安市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毛可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现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泰安市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泰安市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二、泰山区教研科研中心基础教研室副主任赵丽、基础教研室小学部教研员彭永军接受泰山区邱家店镇中学教研员、教委办副主任赵建华,邱家店镇旧县小学校长张军安排的旅游和宴请。泰山区教育局党委给予赵丽党内警告处分、彭永军诫勉谈话,泰山区邱家店镇党委给予赵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张军诫勉谈话。    

  三、岱岳区化马湾乡民政办主任王洪深在任该乡安监办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岱岳区化马湾乡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新泰市西张庄镇计生办副主任高士华、计生服务站站长朱培成、计生办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军到村检查工作之际接受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新泰市西张庄镇党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五、肥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一中队副队长何骞公车私用。肥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六、宁阳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刘海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宁阳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七、东平县大羊镇计生办副主任陈其芳借操办其祖母丧葬事宜收受管理对象礼金。东平县大羊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自我约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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