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

福布斯:中国千万富豪六成涉足房地产

2010-12-28 21:34:00    作者:李洪鹏   来源:法制晚报  

今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北京发布2010年《中国私人财富白皮书》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将达到38.3万人。而2009年,中国整体经济已全面走出金融危机阴影,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逐渐恢复并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今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北京发布2010年《中国私人财富白皮书》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将达到38.3万人。

  由于房地产价格近十年持续攀升,房地产行业的可观利润造就了11.6%的千万富豪。在投资方面,千万富豪选择房地产投资的超过六成。

  在地域分布上,广东是千万富豪的盛产地,2010年人数预计接近8万人,北京居第四。

  人数

  千万富豪数量四年来v形反弹

  预计2010年中国千万富豪为38.3万人,其中超过2 万人为亿万富豪。他们拥有的可投资资产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为22.4%。顶端10%的人群将拥有接近64%的个人可投资资产。

  从2008 年到2010 年11 月,中国私人财富经历了一个收复失地的过程。

  此前的2007年,千万富豪数量约为28.7万人,主要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 年则降为24.8 万人。2009 年,中国整体经济已全面走出金融危机阴影,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逐渐恢复并超过经济危机前的水平,这年的千万富豪接近33.1 万人。

  原因分析

  千万富豪数量呈v形反弹,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2008年我国遭受了金融危机,导致制造业、房地产等行业出现了不景气,尤其是制造行业。

  而2009年,中国整体经济已全面走出金融危机阴影,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逐渐恢复并超过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到了2010年,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量增速虽在宏观调控下继续放缓,但全国平均房价依然保持每年13%上升幅度,投资性房地产总体价值增加了28%左右。

  财富来源

  贸易及制造业成千万富豪摇篮

  千万富豪主要来自贸易、制造行业,这是中国“世界工厂”地位带来的财富。

  另外,金融业也是千万富豪的摇篮。

  由于房地产价格近十年持续攀升,房地产行业的可观利润造就了11.6% 的千万富豪。

  六成千万富豪的财富全部或部分来自企业,紧随其后的依次为工资或企业分红、房地产投资、股市投资等。可见,实业及投资是千万富豪的主要财富来源。

  原因分析

  我国城市化和城镇化速度空前加速,涌入城市人口数量庞大,对城市住房的需求量极大,刚性需求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催生了房地产行业巨大的需求,而房地产业一直就是富翁的摇篮,只是这种趋势在2009年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

  投资领域

  离岸投资首选香港

  近九成千万富豪运用个人资产进行了投资,其中房地产、股票、基金最受欢迎(此处分析不包括现金储蓄)。

  在千万富豪中,选择房地产投资及股票投资的都超过六成,遥遥领先。基金投资和另类投资紧随其后。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市场的开放,离岸资产的配置越来越成为中国高净值人士的选择。所谓离岸资产就是不在境内的资产。

  近两成的千万富豪持有离岸资产,房地产和海外股票是这些人离岸资产的主要类型。香港为千万富豪离岸投资首选地,北美次之。

  原因分析

  香港顶级豪宅已经成为内地富豪寻宝乐园,港岛舂磡角道45号豪宅发售,市场估值约5亿元(港元),即获5名超级富豪洽购。据悉内地富豪已经占4位,而其中2位被称为“猛人”,出价更加贴近估值。

  事实上,香港的独立屋地已成为世界富豪的身份象征,吸引不少的内地富豪投资香港物业。

中正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