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眼镜产品质量抽查报告
2006-06-25 10:16:45 作者: |
近期,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眼镜产品,合格5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3%,其中5家眼睛店被暴光。 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顶焦度(俗称度数)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小型眼镜店没有相应的备片,而以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消费者定配的镜片,造成了消费者配对的眼镜与验光度数不符。二是柱镜轴位偏差不合格。主要是眼镜店为了节约成本,一副吸盘使用多次,造成吸盘的吸力下降,在磨边过程中镜片产生转动,造成加工柱镜轴位偏差不合格,对此,将直接影响配戴者矫正眼睛屈光不正的效果,会引起视觉疲劳。三是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等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眼镜店割装操作技术低。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进一步提高我省眼镜产品的质量。 附:曝光企业名单:滨州学院眼镜店(顶焦度偏差超差、柱镜轴位偏差超差);陵县济南眼镜店(光学中心水平偏差超差、互差超差);邹平章丘眼镜部(柱镜轴位偏差超差);青州市东亚眼镜行(光学中心高度超差);临清市新华路精益眼镜店定配眼镜(光学中心水平互差超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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