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召良
张召良接受央视记者采访。
在一份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判决书中,被上诉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被上诉的法人代表是浙江省省长;而上诉人则是浙江奉化市的12位农民。判决结果是,“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诉处于2005年9月1日所作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与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农民不同,在张召良的家里,有专门的一间书房,这里有可以上网的电脑,书橱里有多种书刊,除了科学种田的书报以外,更多的是法律书籍,其中大部分是关于行政法的资料。对于张召良而言,经历了三年的诉讼,他对《行政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很熟悉。
背 景
张召良家在浙江奉化市长汀村,2004年5月,长汀村所在的地段被划拨给市土地流转中心,并出让给某地产公司作为开发商住用地,这一项目获得了省政府等各级部门的批准。
张召良和其他11位村民认为,在这项工程中政府不但补偿不足,而且省政府批准的这一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起诉当地政府部门败诉后,2005年8月,张召良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省政府的决定。在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下,2006年2月,张召良等人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获得胜诉。近日,省政府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做出结论,宣布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予以撤销,涉及1000多户村民的撤村建居工程被省政府叫停了。
今年39岁的张召良是这12位农民中最为坚定的一位。近日,央视《新闻会客厅》记者与他展开了一场对话。
■我们去告,就是让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
记者(以下称记):当你知道最终判决的结果下来,整个工程都被叫停的时候,你的心情怎么样?
张召良(以下称张):那很高兴,看到国家能够依法行政,能够按照法律来判决,觉得很高兴。
记:这是你最终要的一个结果吗?事情到这儿是不是就结束了?
张:那也不是的,我们去告,最终目的不是判输赢的,主要是通过诉讼能够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把哪一级政府告上法庭为最终目的。
记:你所说的解决人民群众最实际的问题,指的是什么呢?
张:那就是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能够安居乐业,能够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款,房屋拆迁也好,房屋拆迁补偿款能够真正地到手,能够到位。
■把浙江省省长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记:说到民告官,我们最常用的一个比喻就是鸡蛋碰石头,而你这个鸡蛋就把这个石头确实给碰着了,而且还成功了,肯定很多人都想知道,为什么你能告成?
张:我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政府是会依法办事的。否则全国人大制定了这么多的法律,条条框框制定得很清楚,不依法的话,制定这么多的法律干吗?
记:在碰见这件事儿之前,你对法律了解得多吗?
张:那个时候对这方面的法律根本不熟悉,我只管种地。
记:但是现在你说起一个个法律条款,据说都可以背得很详细,哪一条你最熟?
张: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征用基本农田以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记:在出庭的时候,是代理律师替你说话,还是你自己会站起来陈述?
张:代理律师说,我也说。
记:在你对面坐着的被告席上的政府官员,最高的级别到了哪一级?
张:是把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作为被告告上法庭。法庭上省长没来,是一个法制办的代理人来的,但是他是代表省长到法庭上来的。那次我觉得发挥很好,政府部门在哪个地方违法,违反哪一条法律,我都详详细细在法庭上陈述了。
■官司能够打赢,关键是省高院能够依法判决
记:这次的官司能够打赢,民告官能够告成,最关键的是什么?
张:最关键的就是省高院能够依法判决,能够依法办事。与律师的引导也有关系,自己对这方面经常去钻研,从打官司开始,我买了几十本法律方面的书,大概有70多本。
记:这70多本你都从头到尾细细地读过吗?
张:对自己特别有用的都仔细读过,有的地方看过好几遍,要紧的地方还把它画出来,留着,都做了记号。碰到问题的时候经常翻开来看。
记:三年的时间不短,一直保着一口气没有丧失勇气,不太容易。
张:自己也在背地里哭过。要是矛盾刚发生的时候,政府部门能够在前期和村民多沟通、多交流,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那该有多好。
◆ 延伸
政府对百姓不能糊弄
记:官司打赢了之后,你对于民告官的看法,包括对于政府的一些态度上,你有没有改变?
张:也改变了,越到上面,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相信现在政府部门的官员都知道我张召良这个名字。有一次到政府机关去,一个领导就这样说,张召良就是你啊,原来年纪轻轻的,像你这样一个农民在告状,实在太可惜了。
记:为什么说像你这样一个年轻力壮的农民在告状就可惜了?
张:他就是希望我把这个精力投入到其他地方去,不要投入到告状这方面去。
记:你当时对他怎么说的?
张:我说你们政府部门办事也要依法,政府官员不要因为一个随便的行政行为去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你这样一个随便的行政行为,老百姓为了维权,为了讨回公道,就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你的这件事儿你觉得给相关的政府部门提了一个什么样的醒呢?
张: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应该知道什么地方是违法的,什么地方是与国家的法律相抵触的,让他们知道以后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更加依法,政府不能胡来,对百姓不能糊弄。
记:以后再碰到类似的事情,你还会选择去告状吗?
张:这次民告官的经历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相信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次,不希望发生民告官这个事情。因为老百姓天生不是告状的,也没有一个老百姓天生就喜欢告状。其实像我这几年告状,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学习法律政策上去了,对我这样一个人来说,其实也是浪费,要是我能够投入到种地上去,投入到其他行业上去,那不是更好吗?
据央视《新闻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