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明年秋季学期起,山东将把全日制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大幅度提高标准。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