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今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草案)》、《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
【正文】会议指出,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为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奠定了基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 13.5元、12元。综合分析全省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影响因素,参考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确定2014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为: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12%,上线20%,下线4%。
会议决定,《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山东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草案)》、《山东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