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起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给予补偿。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由于今年是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的第一年,新农合原来即有的20个大病补偿政策,今年单独进行补偿 。自明年起,居民大病保险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补偿政策,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