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积分落户今起启动

2015-09-08 14:39:00来源:作者:
    青岛积分今落户8日正式启动,积分满100分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初评。这是青岛市市首次突破学历、职称等条件,实施积分落户,成为继广州、深圳之后第三个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的副省级城市。
  办理 全市设立8个受理窗口
  根据国家、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青岛市上半年出台了《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积分落户工作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分别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人社部门设立八个受理窗口,以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为原则,综合评价引进人员素质及社会贡献,通过积分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赋分,使部分达不到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通过这一渠道在我市落户。
  申请 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积分落户适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青岛市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城区和新区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城区和新区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城区和新区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实施细则规定对采取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积分 累计达100分可排名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主要由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100分以上 (含100分)的,可申请参加积分排名,市发改委对年度落户总量实施指标管理。
  以年龄为例,35周岁以下的可积20分,36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1分;技能水平方面,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积60分,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积50分和30分,且只计算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如果符合我市100个紧缺工种条件的,如电梯安装维修工、物流师、维修电工等,还可积10分。社会服务方面,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积1分,最高不超过10分;通过青岛市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成为青岛市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积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如果是紧缺工种,可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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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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