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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自由的贪官很凄凉猥琐

  “人玩钱,钱玩人,最后就被钱玩掉了。”“谁不接受监督,肯定是完蛋。”“进了监狱才明白,鱼翅和面条只是口感不一样……”囚犯们倾诉着他们内心的感受,台下的人看得十分专注,整个报告厅鸦雀无声。
    “想不到他入狱后这样凄凉、猥琐”
  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设在大兴区团河,是北京市监狱建设的一部分,紧邻监狱的高墙电网,基地的负责人、讲解员都来自监狱。
  今年6月18日,基地低调揭牌,然而截至7月17日下午,北京市已经有94批4710名党员干部来基地参观展览,接受教育。
  北京市纪委宣教处处长杜晓光介绍说,“展示的是非常原始、真实的监狱生活,很能引起人的深思。”
  在北京市监狱旁边的一座三层小楼,“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几个银色的大字很醒目。一楼是首都监狱成果展,反映的是刑罚执行过程;二楼是警示教育展,展出了48个职务犯罪的经典案例,包括原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聂玉河案、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案、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案等;三楼是报告厅,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播放警示教育电视片都在这里进行。
  据基地负责人李广兴介绍,48个经典案例涉及60多名服刑人员,是从北京各监狱关押的638名职务犯罪者中挑选出来的。
  “每一批来参观的人中都有哭的。”李广兴这样形容展览的震撼力。
  记者在基地采访的当天下午,正遇北京市国资委的40名干部前来参观。北京市国资委纪委的负责人介绍说,看完展览,他们还要在这个特殊的地方进行“新上任的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
  记者跟随他们走进展厅,迎面看到的是巨幅主题照片——一张张“入监登记表”,暗示着这些曾风光一时的人如今的身份。
  展览披露了贪官们触目惊心的腐败堕落情况,也披露了一些惊人的事实细节。
  原北京京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季良索贿88万余元,给国家造成了1.18亿元的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蔡季良腐败的原因在于放松了自我学习和自我约束,沉湎于吃喝玩乐。
  蔡自己说:“4年来,我只看过两份‘红头文件’,一个是市政府对我的任命,一个是市纪委对我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在有关郝和平的展板上,有一张郝刚刚进入监狱的特写照片,身穿囚服的郝和平头发凌乱,眼神绝望空洞。照片引来一位参观者的良久注视。他告诉记者,以前与郝和平接触过,那时候郝很风光,“根本想不到他入狱后是这样的凄凉、猥琐。”
    女儿的陌生让她感到法律对于犯罪的无情
  展览披露的另一个主题是贪犯给国家、给社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的伤害。
  绝大多数参观者都是第一次了解贪官入狱后的生活。东城区武装部原出纳张某本来在武警部队服役,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具有戏剧性的是,他被抓后羁押的场所,就是他曾经执勤的地方。张某的姥爷因精神压力过大引发疾病离开人世,临终前一直呼唤着他的小名。张某接受监狱警察采访时,曾表示“当时万念俱灰,真想一死了之”。
  沈某因受贿罪入狱时,女儿才4岁。她一直瞒着女儿母亲是一名罪犯的事实,瞒了7年才和女儿见了一面。11岁的女儿见到她时,只是怯生生地问了句好,就躲到一旁。女儿的陌生让沈某再一次感到法律对于犯罪的无情。从此,沈某将女儿的每一封信都粘在杂志上,经常拿出来看一看。
  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天坛北门分理处主任丁岚职务犯罪案中,一审二审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时才被改判无期徒刑。
  他接受监狱警察采访时,谈到他在死刑犯的囚室中度过了3年,当时有12个人,其中一个人会画漫画,给每个人都画了漫画。3年中,11个人都被依法执行枪决,墙壁上贴着11张画,只有他活了下来。
  当讲解员讲到这一细节时,参观的人们鸦雀无声。
    对死亡的恐惧,是对贪欲最大的惩罚
  参观完展览,参观者相继来到三楼,看了一部特殊的电视片,电视片的“主人公”就是聂玉河、毕玉玺等人犯罪入狱后的自述。
  据悉,基地有两套警示教育片,一套是针对党政系统的,一套是针对企事业系统的。
  电视片的第一个镜头是一群穿着灰色白条囚服、理着平头的囚犯,排着整齐的队伍往前走。
  “走路要溜墙边,被子要叠得方方正正,进门要喊报告,吃饭、洗漱要排队……”话外音在解说囚犯们的生活。
  “手铐戴在手上,不光是凉,而是痛。”“人玩钱,钱玩人,最后就被钱玩掉了。”“谁不接受监督,肯定是完蛋。”“进了监狱才明白,鱼翅和面条只是口感不一样……”片中,囚犯们说着他们内心的感受,台下的人看得十分专注,整个报告厅一片宁静。
  电视片结束后紧接着是北京市国资委的“廉政谈话”。在这个报告厅进行的“廉政谈话”不止一次。
  谈话结束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企业领导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无论是展览还是电视片都可以用极具冲击力来形容。”他说,当听到讲解员讲丁岚在死囚室关押的经历时,非常震惊,“对死亡的恐惧,是对贪欲最大的惩罚。”
  他还谈到另一个让他久久不能平静的画面。原大兴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傅某母亲病逝,他在狱中无法尽孝,后来有机会回家,出了监狱大门直奔母亲的墓前长跪不起。“谁都有父母亲人,我的母亲也70多岁了,要是出了这种事,家里天都会塌下来,没有人经受得住这样的打击。”
  “我相信不只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触,在这个位置上,谁都明白权力很重要。但为了贪图权力和金钱,伤害自己的家人,肯定会后悔。这不仅仅是自己失去自由的问题。”他说。
  记者在留言本上看到了很多留言。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的留言是:“全国各省市监狱局基本上都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这是我看到过最好的。”他认为,北京的基地是“灵魂的洗礼场”。
  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干部观后留言表示:“警示教育、发人深省、一心为民、用好权力。”
    深读浅引
    大限的威力
  用设置大限的方式反腐,并不是第一次。
  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从8月15日至10月30日,凡有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行为者,如果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积极退赃或有检举他人犯罪等立功表现的,将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拒不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发布后,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贪污、贿赂分子有25544人,加上投案自首的其他经济犯罪分子共达36171人。
  此后,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反腐大限令发生在2005年。当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通知规定必须在2005年9月22日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就地免职。媒体称此为“9·22大限”。
  大限已到,“就地免职”未有耳闻,倒是出现了一些“地方通知”:河北宣布将“大限”期限延长到9月30日;河南、江西则更加宽容,决定将期限延至10月10日;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新疆,把“撤资”的期限延长到10月20日。
  虽然有所推延,此次大限还是取得了效果。到10月17日的统计结果是:山西922人入股9200多万,已有836人撤资;贵州查实237人入股9000多万;河南328人退股2113万多元。 
  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的印象中,2006年的治理商业贿赂,各个单位自查自纠,与设立大限的办法也有类似之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他说,“今年的反腐大限声势很大。”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在谈到今年5月30日,中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意义时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具体执行中总的原则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比平时的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教育绝大多数的目的。”
  而在北京师范大学博士阴建峰看来,所谓大限的威力在于,通过设定坦白从宽的期限,在那些腐败官员头上悬起一柄利剑,促使其慑于党纪国法的威严而坦白、自首。
    延伸阅读
    公众缺乏“零容忍”观念
  一方面是有权力的人利用权力寻租,另一方面有求于权力的人希望通过贿赂赎买权力,走终南捷径。两相结合,腐败遂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2002年,《面对腐败,社会心态知多少》一文在网上流传。作者在文中区分了7种面对腐败的社会心态:排斥、拒绝、模糊、默认、接受、实施、捧待(最恶劣的一种,自己有所作为,还引诱、怂恿他人作为)。总体上,该文认为中国社会对腐败的宽容度是较高的。而对腐败的较高宽容度让论者看到了封建社会文化糟粕的遗毒。当这种遗毒遇到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腐败的高发也就不难理解。
  “腐败是与我国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有关系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说。“一旦周围的环境处在腐败之下,你的选择也是去腐败的话,腐败就会成为一种风气。”清华大学反腐学者任建明说。他从法律的层面解释了为何我国民众的腐败宽容度较高。“我们的法律制度就不是零容忍的,比如受贿5000元以下就不立案。”
  不过《面对腐败,社会心态知多少》还注意到了一个积极的趋势,即对腐败拒绝和排斥心态的社会人群在扩大。相比于一些落后地方,大城市民众的反腐心态要好一些,这跟大城市的开放、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较强有关系。
  此外,我们还缺乏一个有效的使民众得以参与到反腐当中来的机制。最起码,对于举报人的保护要有力,否则群众只好选择沉默。民众的参与是需要社会条件的。呼吁民众参与到反腐败事业中固然重要,但关键还在于建立真正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社会风气是一次次的事实积累起来的,有了好的制度,社会风气也能为之改变。”任建明说。香港为他的话提供了最佳注解。上世纪60年代,因为人口膨胀,社会资源不能应付实际需要,香港市民们为了尽早获得相应服务,都被迫“走后门”,贿赂几乎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上世纪70年代初,香港社会汇聚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要求采取果断行动,打击贪污。三十多年过去了,对腐败“零容忍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本版稿件据《瞭望东方周刊》

栾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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