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马克里(左二)曾参与电影《末代皇帝》的拍摄,他退出影坛后介入监督举报反贪维权。
网上举报是一种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举报方式,纪检机关开通了专门的举报网站,但现在把举报系统延伸到基层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而在民间,许多人选择在论坛和博客中公开举报材料。但他们在实际举报中也面临诸如可能侵权等许多法律问题,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对举报人的保护。
官方举报网:
既要保密,又要互动
“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处长何延安告诉记者,江苏某检察院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网络举报的一个特点是互动性强。”何延安表示,这8个案件中的6个在网上与举报人互动,补充材料。有一个案子与举报人互动达20多次。
在网上沟通信息,而又不泄露身份,关键就在于密码举报。当举报人登录举报网第一次举报时,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个密码。这个密码是举报人今后登录系统进行查询的唯一凭证,举报人与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沟通,都是在这个系统内完成。何延安告诉记者,“这个举报系统是经过国家保密局认定的,它的保密性比较强。”
把举报网络延伸到最基层是一个庞大的系统,也是个庞大的工程。何延安认为它类似于“村村通”工程,总有一天会实现。
何延安:保密性对保护举报人来说是最重要的。每个环节都很重要,就像水管一样,不能有一处漏水。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举报人就没有保障了。从内部来讲,举报网站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工作,防止了线索的泄密,维护了举报人的权利,防止了打击报复的产生。
民间举报人:
在论坛博客上呼吁
政府不仅可以通过建立专业的网站,为群众提供举报平台,有的群众还在论坛、博客上开通举报渠道。
一个名为“司马克里舆论监督网”的博客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例子。开设者司马克里,把博客定位为监督、举报、反腐败、维权。
在该博客上,7月20日发表了一篇文章,这是一个举报人的举报材料,文章最后还附了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司马克里曾就这件事展开过调查,然而由于阻力过大,他最终放弃。“把它放到网上,是希望引起媒体的关注,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司马告诉记者,“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也征求过他本人的同意,这样也是为了方便媒体联系到他。”
对于公开姓名和联系方式是否会给举报人带来打击报复,司马表示,目前还没遭到打击报复,“我会和他保持联系,一旦他受到打击报复,我还可以在网上公布这件事。”
然而,在司马克里的博客上,原创的文章并不多,大部分是转载媒体的报道。“有些好报道、好文章,我是想通过网络的转载,扩大它们的影响力,让他们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司马解释,“我也会收到网友发来的举报邮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不能去调查核实问题。”
对这些民间的举报博客或网站,何延安处长表示,反映问题还是应该去找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因为你最终要解决问题,国家机关才能给你解决。“所以还是向国家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问题。”
司马克里:目前国内有不少人开通个人举报、维权博客或网站,有时他还会参加这个“圈子”的网友聚会。但大部分运行起来难度比较大,没有国家的支持,又要受经济条件的限制。
保护举报人:
期待法律上强化权利
对于官方举报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这对检察机关纪检机关来说,方便获得举报信息,处理起来也更加容易。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是值得提倡的。
“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也有缺陷。在网上举报,举报人更容易捏造事实,侮辱陷害其他人,增加了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辨别信息的难度。”
“对举报人来说,网络举报主要承载的是信息传递的功能,方便简明,它能够有效防范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但并不能完全制止这种情况发生。”莫纪宏认为,只要被举报人想找到举报人,尤其是拥有较大权力的人,他就能动用他的力量找到举报人。“要保护举报人,还需要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强化举报人的权利。”
目前我国还没有《举报人保护法》,莫纪宏认为,若将来出台《举报人保护法》,应该有详细的制度。“首先要强化举报权利,举报权利是宪法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和它对抗的。”
对于目前民间举办的各种形式的举报网站,莫纪宏认为,这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形式,是公民行使个人举报权,它更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但是它也容易产生不实信息,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
莫纪宏:法律赋予个人举报权,但法律没有赋予个人办举报网的权利,如果网站上出现举报不实、名誉侵权等问题,网站负责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