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临近,有的企业越来越紧张,“华为辞职门”等事件更是撩拨着企业敏感的神经。12月7日,由德衡律师集团承办的“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制度创新法制论坛”,邀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就《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向山东的企业界人士做了讲解。本报记者借此机会采访了信春鹰。
中国必须要过劳动用工制度这个槛
有二十多个美国民主党议员给布什总统写信,说总统你不能阻碍中国的《劳动合同法》。
信春鹰说,这部法律是对现实的一个矫正。上周国内一张报纸的一个大标题叫做“华为的门 中国的槛”,这个作者抓住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劳动用工制度的改变是中国面临的一个槛,从国家来说,真的是要过这个槛。现在劳动用工存在很多问题,《劳动合同法》就是要矫正这些问题。
《劳动合同法》的关注度有多高呢?信春鹰介绍,2006年3月20日到4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在报纸、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收到了十九万一千多条意见,这在我们国家的立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像《物权法》那么大争议的法律,也就一万余条意见。
信春鹰说,这部法律不仅在国内引起讨论,在国外也引起争论,甚至成为美国的一个政治问题。美国对于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分为两派意见,一派是共和党或者说是代表企业的,包括像美国商会这样的机构,在北京总是给我们发信息,希望这部法律不要给企业更多的义务。但在我们立法过程中,有二十多个美国民主党议员给布什总统写信,说总统你不能阻碍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我们不能容忍你们跟大资本一块儿欺压中国劳工。这在我国的立法史上也是少有的,美国人不关心我们国内立什么法,他们觉得那个和他们没关系。但这部法律和他们有关系,因为美国在中国的企业很多。
劳资关系不和谐,和谐社会就是空的
国家财富在大幅增加,我们已经有条件让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一点点转型。
《劳动合同法》被许多企业认为“激进、超前”,事实如此吗?对此,信春鹰主任从宏观和微观上讲了立这部法律的必要性。
信春鹰说,从宏观上讲,我国经济持续三十年高速发展,创造了经济史上的奇迹,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充足的廉价劳动力。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有多低?信春鹰前不久在广东进行调查,发现最低工资涨了之后才每月670元,就是不到100美元,美国工人平均月薪是三千美元。
经济快速发展,使得中国现在有能力来逐步提高我们的人力成本。大家可能看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说,今年我们财政超收差不多又到一万亿,国家财富在大幅增加,我们已经有条件让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一点点转型。
另一个大背景就是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里一个最关键的关系就是劳资关系,如果劳资关系不和谐,这个和谐社会就是空的。大家看温总理在经济工作会议上面的报告,其中有一句话特别讲到要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GDP里有各种构成,其中一块是人力支出的份额,就是所谓的工资支出。现在我们国家这个比例是14%,西方发达国家是60%-70%。这是什么概念?1993年,人力支出在我国GDP里所占的比重是19%,现在下降到了14%。为什么?就是经济发展特别快,蛋糕越做越大,但每个人得到的份额并没有相应增加。如果我们研究一下亚洲一些国家的发展路径就会发现,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上。只有完成了这个跳跃,我们的社会才会往前进一大步。
第三个大的背景就是现在讲科学发展观。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是维护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很重要条件,劳动者的素质和产品质量相关,一个没有知识的劳动者不可能生产出高端产品,产品质量又和我们的产品质量升级,和中国在整个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相关。所以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工人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保护,劳资状况有大一点的改善。
立这部法的微观背景是什么呢?信春鹰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个是劳动合同签订率特别低,导致出现劳动争议时很难处理。第二个问题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第三个问题是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
这些劳动关系中的问题,从国家角度看是很严重的。如果大家理解了这些问题,就可能会理解为什么《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那样设计。
完善企业规章比钻空子实际
如果企业把制度做细,把规章做完善,真有员工违反了你的规章制度,你还担心不能解除合同吗?
企业最关心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信春鹰说,她接触的企业都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让我们觉得铁饭碗又回来了”,其实,如果仔细研究《劳动合同法》,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才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随时达到条件都可以解除。
最简单的道理,中国的立法机关难道就那么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居然用法律来规定一个铁饭碗?怎么可能呢?企业的活力是我们国家经济活力的一个来源,国家的立法会扼杀企业的活力吗?可能吗?
为什么大家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铁饭碗联系起来?这和当时《劳动法》的立法背景有关。《劳动法》立法是在1994年,那时要逐步推行劳动合同制,1994年后经过了那么一段过程,要搞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要订合同,对原来没有合同的老人,比如工作十年以上的给一个长期合同。大家把这个“长期合同”等同于现在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觉得很可怕。
信春鹰说,她了解很多企业都想把自己的老职工先清掉,然后再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重新开始。从企业来说,这是你的权利,但你要想想这样做是不是值得。第一企业有一个企业形象,第二当一个人给企业辛辛苦苦做了十年,说明企业对这个人是认可的,如果仅仅为了以后不管他的养老保险就把他踢掉,企业一点社会责任也不承担就说不过去。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个人在一个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一个存续,不会因为你停止一个合同,你让工龄清掉就清掉了。全国总工会也说,你想把这个职工的历史抹掉是做不到的,法律也不会允许你这样做。
信春鹰认为,企业完全没必要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恐惧。这个合同照样可以解除,不用担心会背上沉重的负担。双方当然可以协商解除,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六种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再加上第四十条的第一、第二款的两种情形,即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八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解除合同,这个解除的口子是开着的,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个解除条件,如果企业把制度做细,把规章做完善,真有员工违反了你的规章制度,你还担心不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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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法规即将出台
记者 高园
信春鹰指出,现在企业频繁换员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保险问题,企业不想承担那么多的社会保险责任。但是,《社会保险法》本月就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个法律很重要,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都写得很细,企业逃避空间越来越小。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要通过一部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是专门针对劳动争议处理的。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争议会增多,我们专门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它会在12月通过,和《劳动合同法》配套实施。
信春鹰透露,现在国务院正在抓紧制订配套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也会有司法解释,但司法解释要等到有案子了再做解释,相信最高法院也会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地做出司法解释。
案例
企业用工如有变员工别忘细辨别
最近,不少企业已聘请律师设计新用工方案,寻求应对《劳动合同法》的措施。这一做法本身无可非议,但企业如果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希望寄托在“钻空子”上,那就大错特错了。劳动者遇到各种变动应仔细辨别,积极维权。
以下是成都两家企业的真实案例。
案例1
成都一家大型园林绿化公司,现有职工420余人,10年以上老员工83人,退休返聘、外单位内退、退养、停薪留职人员共36人。其中,近30人的园林设计队伍以及近20人的管理人员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同时还有搬运工、车队、食堂、园丁、清洁工、保安等其他人员约300余人。根据这家企业尽量降低人力成本、减少用人风险的要求,该企业的律师设计了以下调整方案。
1.对已有10年以上工龄的83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50人核心团队,视情况,分为3年一签,5年一签,或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点评:延长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将相应推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为企业甄别人才保留必要机会。
2.食堂、车队、清洁工、保安等人员业务外包。
点评:食堂、车队等非关键业务外包,将为企业节省员工工资、社保等一系列费用。但业务外包将导致企业裁员,这对企业人心、声誉等有一定影响。
3.对园丁,由原来的全日制用工变为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每10天一结。
点评:全日制工人变为非全日制工人后,企业将节约社保和福利费用,在企业淡季可以节省部分费用。但非全日制工人流动性较大,这将影响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在旺季可能因人手问题影响企业经营。
4.对退休返聘、外单位内退、退养、停薪留职的36人,要厘清关系,特别是这些人是否由原单位购买社保,并将这些材料作为合同的附件存档。
点评:此举主要是厘清单位的社保购买责任。
案例2
成都一家中型IT公司有员工80余人,目前营利状况在业界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工资水平在业界也处于中等水平,加上人才流动频繁,员工跳槽时有发生。同时,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对人才甄别需要一段时间。这家公司的律师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制定了以下方案。
1.与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签订竞业禁止合同。
点评:利用竞业禁止合同防止核心员工跳槽。
2.建立企业福利积分制度,达到一定积分后给予一定奖金或给予免费旅游等其他福利。
点评:《劳动合同法》禁止单位扣压员工各种证件,收取员工各种形式保证金以及约定离职违约金。要留住员工,不能再从“罚”上着手,而应从“发”上考虑,福利积分的核心就在于留住员工的心。
3.和高校联系,吸收在校大学生实习。
点评:在校大学生实习不等同于试用期,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长短限制。如果利用实习期配合试用期,将为企业留下一段很长的人才甄别期。
据《成都商报》
栾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