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深读

逼人让座能提高文明程度?


  
近日,《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作出规定,乘客应主动让座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
   7月2日,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
   据了解,在郑州市,一有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上车,车长一般就会按响播报器,提醒其他乘客让座。如果没人行动,要么播报器反复提醒,要么就不了了之。而根据该草案的规定,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的,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
   今年3月,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曾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这条规定。法制局法规处处长张伟杰说,这是在征求意见期间市民提出的建议,建议人认为这样规定有助于提高郑州人的文明程度。
  各方声音
  是该管管那些不自觉的
   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宣传部长杨恩良说,现在乘客是否让座主要还是靠其自觉,车长的劝导大多时候很难奏效。他认为:“经过相关规定授权,车长劝导乘客让座也就有了法律依据。”
   市民高先生说:“我每天上下班都要坐公交,一般情况下,有老人、孕妇上车,都会有人让座,但经常会碰到不自觉的,坐在座位上无动于衷。有了这条规定‘撑腰’,郑州公交车上的让座行为会更多。”
  掏了钱上车就有权坐到底
   “凭什么?”虽然平时坐公交都会主动给老年人等让座,但听到这条规定时,徐先生还是有点愤愤不平。
   他说:“一旦上车买了票,就相当于和公交公司订立了合同。公交车有义务把我送到相应的站点,作为车长,他没有权力因为我不让座而单方面解除合同。”他说。
  说起来容易执行难
   对这条规定的效果,105路公交车车长钟军并不乐观。他分析,真要碰到那种拒不让座的“钉子户”,如果直接赶乘客下车,就难免引起纠纷、投诉等一堆麻烦。而如果停车“强迫”其让座,更是会耽误全车乘客的时间,影响正常的运营秩序。
   28路空调车车长苏会超说:“城市公交毕竟是服务业,投币上车的乘客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到我们提供的服务。”他认为,如果乘客因拒绝让座而不被公交车“接纳”,那就牺牲了这位乘客的权利。再者,车上那么多人,该要求谁让谁不让呢?“即便是规定通过了,也难执行。”
   至于罚款,车长们认为就更难执行了。遇到拒不让座的,该怎样通知有关部门来罚款?“难道我们要暂时扣留该乘客?”苏会超说。
   据《河南商报》
   今后在郑州,乘客如果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链接
   北京:
   每月22日定为“让座日”
   北京市规定,从今年2月22日开始,每月22日为“让座日”,在公交车上让座将获得“爱心卡”,经常让座者将获物质奖励。对拒绝让座的乘客进行曝光批评。
   长沙:
   让一次座免费乘两次车
   2007年9月17日当天,长沙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的,可领取“爱心让座卡”两张,市民可凭卡于当年9月22日之前免费乘坐公交车2次。
   德国:
   1/3座位是“老弱病残孕”座
   德国公交车中1/3左右的座位都是“老弱病残孕”保留座,如果其他乘客坐了,一旦看到有“老弱病残孕”上车,必须赶紧起立还座。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宗禾)

栾晓磊

请您留言

登录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