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浙江成为全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之后,全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
《办法》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浙江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办法》通过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再生出一个新的民间贷款力量,作为现有信贷制度的重要补充,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该办法也是浙江省首次通过制度的形式正式承认了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地位,详细规定了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所需具备的各项要件。
3个多月以来,朱建芳积极奔走于杭州与嘉兴之间,终获嘉兴首张小额贷款公司“准生证”,此举意味着,暗潮涌动多年的浙江民间借贷开始浮出水面,并首次得到官方认可。
可“收编”50亿民间资本
温州金融办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按照温州这个基数计算,加上杭州、宁波、台州、金华等几个城市,浙江省几个主要城市的流动性资本肯定超过1万亿元。这笔资金,被金融研究者们称为“草根金融”。
“草根金融”在浙江资本市场活跃多年已成不争事实。据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对区域经济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民间借贷平均利率为14.50%,同比上升了2.65个百分点。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划,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
公开数据显示,浙江目前共有90个县(市、区),其中欠发达的25个,由此计算,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将超过100个,按照平均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估算,进入的民间资金将超过50亿元。
利率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相关资料表明,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3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欠发达县域600万元)以上。
与此同时,浙江特别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坚持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与先前“地下钱庄”相异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和放任自流。银监会强调,贷款利率不得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中小企业盼来“及时雨”
小额贷款公司呼之欲出,这令浙江部分民营企业家为之雀跃,认为盼来了“及时雨”。
今年年初,绍兴县福全某印染厂一金姓负责人为了200万元贷款,四处奔走银行无果。他坦言,与先前几年相比,现在到银行贷款确实很难,以后有了小额贷款公司,相对而言可能会容易些。
绍兴某商业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称,今年的贷款指标在上半年已经基本发放完毕了,下半年尤其到了四季度将出现无款可贷的情况,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可缓解贷款紧张的情况。
但一个更为乐观的声音来自湖州市吴兴区农村合作银行,该银行同样将小额贷款经营重点放在小企业和“三农”建设,一不愿具名的信贷工作人员表示,小额贷款公司不会对银行形成冲击,但能解决目前浙江民营经济资金链吃紧的困难。
一个背景是,小额贷款公司遵循的是不能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入股的原则,这使得面前横着“只准贷不准存”的高压线,业内人士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始终被套着一个资金相对紧缺的“紧箍”。
尽管如此,浙江省正试图以“收编”民间资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使得暗潮涌动的民间资本逐渐浮出水面,这对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地区而言,50亿民间资金通过官方流转“民间”,无疑是一次突破。
综合《杭州日报》、 《新闻晚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