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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给彭北京打的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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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给彭北京打的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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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的郴州人彭北京在几家知名论坛上,向湖南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晓龙和执行局长郑建华发出一封《决斗书》,要求以55岁之躯与李晓龙和郑建华等青壮年"决一生死",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
决斗规则:“可用长刀决出生死”
11月25日,自称55岁郴州老人的彭北京,通过博客和论坛等,发布了一封《决斗书》,该《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晓龙和执行局长郑建华,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以55岁之身,与李晓龙和郑建华等青壮年之躯“决一生死”,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
在这份决斗书中,彭北京提出要在郴州最热闹的广场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的方式决斗,并且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进行见证。而决斗的结果要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法律约束,决斗过后,互不追究。
决斗起因:案子长期得不到纠正
根据这份《决斗书》和彭北京提供的资料描述,彭北京要与法院院长和执行局长进行决斗的原因大致是:1995年5月8日,彭与黄生福等三方投资设立一家水泥公司,后因内部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在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楚的情况下,由于黄生福系时任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干儿子,郴州中院在曾的干预下枉法裁判,侵害了彭北京的合法利益,并在执行过程中违法执行,混淆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将彭北京所投资的公司财产当作其个人财产执行。
同时,执行法官还以执行的名义,长年打白条占用彭的82万元执行款而拒不归还或拒不说明去向。
彭北京说,2008年11月,曾锦春一审被判处死刑,但他的案子一直没有得到纠正。
市委书记:“彭北京肯定有冤屈”
11月28日,郴州市政法委纪检组长方勇和郴州中院纪检组长曹文杰约见彭北京,向其通报今年5月完成的一个调查报告,称郴州中院和相关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近日,彭北京的决斗书得到了郴州市市委书记戴道晋的重视,他批示说:“这篇文章发人深省,我本人不敢妄断此文非彭北京所撰,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请李晓龙、郑建华心平气和、设身处地地阅读此文,并以对历史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复核,并请上级法院复审。”
院长回应:“依法判决并无过错”
记者了解到,彭北京已经看到了郴州市委书记上述这个批示。
12月29日,郴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他自己在其间并无过错,法院会通过有关途径来澄清一些事情。对于郴州市市委书记戴道晋的批示,李晓龙表示,法院已经向郴州市委书记和湖南省相关部门作出汇报,“孰是孰非会有个澄清”。
(据《成都商报》)
黑色幽默不能一笑了之
□陈杰人
单就《决斗书》本身而言,这显然是个无效的行为,充其量只是个黑色的幽默。但问题是,面对这样一起黑色幽默,我们除了一笑了之,还应该深思些什么呢?
彭北京此番行为至少给郴州乃至整个司法界如下几点警示:
一、司法的权威,不在于你的权力有多霸道,而在于你所做的司法行为是否真的忠诚于法律,忠诚于程序。
二、对案件当事人所提出的合理怀疑,司法机关和有关监督部门应当给出一个合理的、明白的、充分的解释,而不是藏着掖着,回避问题。
三、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了各类案件当事人对司法不公的疑问有多种解决途径,比如检察抗诉、人大监督、纪委监督等,这些途径不应不约而同沦为摆设,更不应沉睡,而是要真发挥作用,依法行使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