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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政权三分”重启

深圳市政府门前的“拓荒牛”雕塑是深圳人开拓精神的象征。(资料片)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其所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一个明确的信号是,深圳在2003年大张旗鼓开始却又悄无声息流产的“行政权三分”改革即将重启。

    在《方案》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延续了之前《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中的表述,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分析,这意味着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构,即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6年前改革无果而终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深圳“行政权三分”改革最初的设计者之一。他回忆称,2003年深圳市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其即将成为中国唯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

    马敬仁说,按照当时的思路,深圳将对政府部门进行撤并和调整,设置若干决策局、执行局和一个监察局,时任深圳市市长的于幼军曾解释三大板块的定位分别为“决策局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而执行局只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监察局和审计局将作为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

    这一既符合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经验,也符合十六大报告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原则的改革思路却在披露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而更大的阻力则在于,改革思路几乎是将现有的政府架构推倒重来,深圳市政府的协调工作复杂而难以推进。改革的另一设计者、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回忆,如果按照最初的思路,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正局级部门将被撤销或合并,这无疑会带来人事安排的巨大障碍。

    马敬仁举例称,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 ,“最开始我们的规划是3个,后来一下成为12个,最后变成了21个”。从这一点来说,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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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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