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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部分单病种实行最高限价
2005-03-29 09:03:33 作者: 来源:SRC-78

   □魏然 田丹丹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8日讯从今年5月1日起,所有省部属医疗机构将选择部分单病种,实行质量和费用控制,超出最高限价10%的要向患者说明原因。
  根据省卫生厅今天发出的有关通知要求,省部属医疗机构要选择本机构疾病发生频度较大、经济负担较重、病种临床治疗效果较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原则上每个二级专业都应当选择至少两个以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进行质量和费用控制,其他以非手术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病种也要争取开展。
  对于选定的病种,医院要合理测算每个病种采取不同治疗方法的治疗费用,制定本单位的最高服务限价,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认真执行并向社会予以公示,5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于单病种控制范围的患者,医护人员要向其说明可以提供的治疗方法及费用情况,由病人作出选择。具体到某一位患者的实际费用时,凡因并发症或疾病本身表现特殊等原因导致患者实际费用超出平均费用10%及以上的,医疗机构都要如实向患者解释清楚超出的原因,并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
  此外,为控制畸高药费,规范药品使用,各医疗机构每季度要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

编辑: 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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