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齐中熙、刘羊旸)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以10.9%的速度快速增长,但能耗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为此,国家已经或即将出台一系列“节能新政策”,以约束性指标和优惠性政策为抓手,力图掀起全社会的一场“节能风暴”。 在约束性指标方面,首先是理顺能源产品价格,抑制能源低成本消费,形成高成本使用能源的约束机制。 据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介绍,要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实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还原资源成本;要强制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还原安全成本;要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矿山环境的恢复、生态补偿,还原环境成本;要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机制,所有能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基本福利等权益,还原人工成本。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具体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已经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4家中央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此前,国家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等9个行业中,重点组织1008家年能耗在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这些企业分布在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4年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 优惠性政策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将调整完善现有税收政策,择机出台更有利于节能的优惠措施。 一是密切跟踪国际油价变化,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燃油税尽快出台; 二是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研究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考虑将节能设备作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之一; 三是研究全国范围内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方案,并逐步完善资源税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是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现行税率结构,并与鼓励环保和节能相结合,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排放汽车; 五是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对促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政策进行系统研究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