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鉴、转账支票等票据 协助他人从北京某银行翠微路支行骗走8600万元存款———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某银行翠微路支行职员杨肖燕,由于给他人提供“内应”,使该行8600万元存款被骗走。杨肖燕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令人费解的是,据通过杨肖燕诈骗了8600万元银行存款的犯罪分子交待:杨肖燕之所以给了他们这样大的“方便”,只是因为他与杨肖燕认识不久后,给杨买了一部诺基亚牌的手机,后又给她换了一部摩托罗拉牌的手机。杨肖燕的手机费由他们来交。
据悉,现年42岁的杨肖燕,是翠微路支行一名从事资金信贷工作多年的银行职员。法院审理查明:杨肖燕于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任北京某银行翠微路支行职员时,在张鲁华、杨亚杰(均已被判刑)伪造印鉴、转账支票等票据,诈骗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在该行的存款的过程中,违反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分别为张鲁华提供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存款的预留印鉴复印件,擅自更改印鉴预留单位电话信息,在张鲁华诈骗过程中,多次虚构存款单位同意转款的事实,多次为张鲁华实施诈骗行为提供帮助,致使该存款单位在北京某银行翠微路支行的存款人民币8600万元被张鲁华非法占有。当存款单位发现存款记载出现问题时,杨肖燕还以银行对账单弄错为由,欺骗存款单位,掩盖张鲁华等人的犯罪事实。杨肖燕自己辩解说,她在张鲁华、杨亚杰诈骗银行存款的过程中没有得到一分钱,完全是工作失误。而张鲁华的证言说,他在与杨肖燕认识不久后,给她买了一部诺基亚牌的手机,后又给她换了一部摩托罗拉牌的手机。杨肖燕的手机费由其来交。杨肖燕承认刚认识张鲁华时对方给过她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