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8日宣布,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北京5月18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18日宣布,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近10年来中国首次同时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3.06%的利率标准;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6.57%的利率标准;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央行称,本次小幅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旨在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保持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
就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而言,这是央行自2004年以来第5次动用调整基准利率。作为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这是央行自2006年以来第8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今年第5次动用这一货币政策工具。这次调整后,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执行11.5%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
本次央行货币政策调整一览(5月18日) |
货币政策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高 |
调整后实行日 |
存款准备金率 |
11% | 11.5% | 0.5% | 6月5日起 |
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
2.79% | 3.06% | 0.27% | 5月19日起 |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
6.39% | 6.57% | 0.18% | 5月19日起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 |
4.77% | 4.86% | 0.09% | 5月19日起 |
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 |
0.3% | 0.5% | 0.2% | 5月21日起 |
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