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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电梯夹死临时工

中新网南宁11月8日电(蒋智群 黄念飞)广西南宁市某幼儿园的电梯突然自动上升,夹死一临时工。日前,南宁青秀区法院顺利执结该起严重事故纠纷案。

经法院查明,遇难人黄某于2006年2月被广西某幼儿园雇佣为临时工,负责幼儿园餐具清洗工作,同年5月10日上午,黄某在工作时被自动上升的电梯夹住头部,被人发现后报警,消防官兵赶到后用电剪把其救出,经医生确认黄某已经死亡。为此,黄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被告广西某电梯冷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作为第三方幼儿园负同等责任。该电梯公司取得的特种设备资质许可为安装,维修,但其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改造业务,改造方案未经特种设备技术机构审核,施工前未办理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导致杂货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而幼儿园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意识淡薄,杂货电梯未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即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违规使用。

黄某在工伤事故中死亡后,第三方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已参照国家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与原告达成一次性赔偿原告方120000元的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对原告进行赔付。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电梯公司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故黄某的父母依据判决书依法向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新闻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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