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报系: |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
当前位置:首页>话吧 |
强奸犯竟能当局长多年○
2008年夏,汉中市纪委在查办西乡县赈灾粮“短斤少两”问题时,发现了该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系列经济问题。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这名粮食局局长,竟然曾是一名犯有流氓罪的强奸犯,被判处过有期徒刑。(4月22日《华商报》)
该文还介绍了王安武的人生轨迹,可以说步步有人互着他,其升官轨迹更是令人惊奇不已: 一、王安武因单独或伙同他人强奸、猥亵未婚女青年4人,198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时被开除公职,服刑两年多后,王安武被释放回家。这对于处于“严打”时期,那些强奸一次即被枪决的人来说,王安武享受的是何等的待遇?四年有期徒刑仅坐牢两年,在那个时候更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二、被原单位“开除公职”后的王安武出狱不久又成了原单位的职工,并且很快又从营业员、采购员而升任业务股长,1993年任总经理。据说这一切仅因为其“舅舅当年是县上的一名科级领导,后又官至副县级”。 三、靠送礼拉拢领导,借改制中饱私囊。王安武利用“企业改制”将国有资产变卖、私有化,一些国有资产巧妙地变成了私有资产。 四、控制住领导,想咋的就咋的。王安武当上总经理后,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喜欢送礼”,而且出手大方,以至于在1998年年初就差点当上了县扶贫办主任。有意思的是,王安武要上任县扶贫办主任的消息传出后,遭到了扶贫办全体领导干部的一致抵制。扶贫办的职工代表先后到县委、县人大反映情况,认为“王安武这样坐过牢的人不配当我们的主任”。可以想象,王安武的丑行在一个小县城应该不是秘密,组织部门不可能不清楚。 据当年参与打击处理过王安武的法院一位退休老干部介绍:“我们也曾向县委组织部、县委主要领导反映,说王安武属于有前科的人,受过刑事处理,不应该担任部门领导,但没有人重视!” 未能当上县扶贫办主任并不影响他的前程。2001年王安武被任命为西乡县旧城改造指挥部拆迁小组组长,其“黑白两道路路通”的优势得到了极好的发挥。 2003年初,拆迁工作完成,王安武被任命为西乡县粮食局副局长。虽然一直没到粮食局上班,但2004年初粮食局原局长退休后,王安武还是顺利地升任局长。 要说王安武和领导的关系,那可真是铁,铁到只有“同贪、同嫖”才有可能达到的关系。王安武在许多人面前自豪地说:“我一个电话可以让某某5分钟之内出现在我面前!”某某是当年县上的一位主要领导。 可“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王安武在任总经理期间,“好色”的本性依然没有收敛,不但骚扰一名女职工,逼得其只能调走,还长期霸占另一名女工,使该女工结婚后不得不举家离开西乡县。 要不是去年“5·12”地震发生后,在对灾民的赈灾中,王安武给灾民发放的粮食“短斤少两”的问题败露,王安武至今仍在粮食局局长的宝座上高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呢。 该文还介绍,作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竟然还是党员,可他却没有组织档案和“入党申请书”。对于这个问题,记者恐怕还没有弄清楚,王安武作为粮食局局长,他岂止是普通党员,至少也是该局的党组副书记吧? 一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强奸犯,不断被提拔,暴露出一些组织部门的考察完全是按照领导意图进行的程序化操作,主要领导想提拔谁,再烂的考察对象也能通过考察。这样的干部考察,还有什么实际意义?这些考察的组织部门干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来源:新华博客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内容均来自大众论坛,系网友上传,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请网友上传、转贴时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由本人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