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3 16:55:00 作者: 来源:
眼下,济南市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治。不少有二套房、三套房的市民询问:往外租房子还得到派出所登记?
“对,已出租房屋、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申报或还未领取《暂(寄)住户口登记簿》的房主,须到公安派出所登记申报、领取并填写《暂(寄)住户口登记簿》。”甸柳新村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
民警提醒,房东进行房屋租赁时,不能只管收取租金,还要对承租人身份证件、个人基本信息、租房后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询问,并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出租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承租人如是外来暂住人员,房主还应带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违法违规出租房屋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的,房主还有可能被拘留。
同时,到派出所领取登记簿、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都是免费的。
大众网—生活日报联合报道 记者 殷宝龙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