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帮办特别行动“所长在线”集中解答市民普遍关注的疑问,力求给更多的市民带来方便,以下为首期“所长在线”读者提问辑录。
首期所长帮办:甸柳新村派出所所长鲁建兴
读者:老公跟前妻离婚后,前妻和孩子的户口一直跟着老公,现在自己的孩子要出生,想咨询这样会影响到自己孩子落户口吗?
所长:不会影响孩子落户口,按照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准许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在济申报常住户口,随母落户不受出生时间的限制,若您的户口在外地,可选择随父落户,您的户口在济南市,可选择随母落户,随母落户手续齐全后由内勤当场办结,随父落户的报所长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读者:身份证丢失了如何办理?
所长:您可以持您的户口簿,着深色有领衣服,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读者:户口以前从一个派出所转出去,现在想把户口转回来。怎么办?
所长:市内迁移户口的基本条件:1.单位、房管部门分配拥有使用权的公房或自购房且实际居住。2.夫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相互迁移且实际居住。可持房产证(或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等合法有效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读者 :现在社会上发现有一些不是公安人员的人,穿公安制服。尤其是冬天穿公安制服上衣的最多。有相关规定吗?
所长:针对此种情况,济南市公安机关多次专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于非公安民警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并佩带警用标志的,按照《人民警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对于所着衣服的颜色和制式与警服相仿,而无警用标志的,不能认定为非法穿着警服。
(本报记者 殷宝龙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