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中午,历城分局指挥中心接省葡萄科研所宿舍杜先生的报警:杜先生的母亲下落不明,房门上留有一纸条。上写“你家老太太现在在兄弟这里,下午4点前借兄弟三万块钱用,过期不候,我们收不到钱,你就替老太太准备后事吧。”并留有姓名和银行卡号。
接警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程绍春局长,王辉副局长立即带领刑警大队、东风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专案组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老太太已在卧室窗帘下遇害。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捂压口鼻、扼颈窒息死亡。
为引鱼上钩,专案组于2010年1月7日下午4点,在纸条所留的银行卡账户存入2000元钱。1月8日查询发现,该银行卡1月7日下午4点16分,被取款1900元。专案组立即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体貌特征等重要信息。此时,另一路人马传来好消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银行卡号系在聊城市工商银行开户,专案组立即赴聊城调查,确认银行卡持有人叫韩某某。经调查,获知其目前就在济南洪楼南路一家网吧打工。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将其传唤到案。经组织辨认,韩某某指认监控录像中用其银行卡取款的男子名叫李某,2010年1月3日以转款为由将其银行卡借走,一直未归还。
专案组经走访核实,确定李某系华山镇人。1月15日中午,专案组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淄博上网,遂联系淄博警方先期对李某实施抓捕,在淄博火车站附近一网吧将杀人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突审,李某供述了2009年1月以来,因从事保健品推销,每个月都上门与受害人聊天、推销产品,与受害人逐渐熟识。在了解到受害人家庭比较宽裕后,萌生了制造受害人被绑架的假象,勒索其孩子钱财的念头。2010年1月6日上午,李某来到受害人家中预谋实施犯罪,但未能得逞。在第二天上午,李某再次到受害人家中,以公司组织老客户外出旅游为由,哄骗受害人出门。受害人已经换好外出的衣服,但犹豫再三,最终予以拒绝。见此情形,李某孤注一掷,决定实施犯罪,遂趁受害人到卧室换衣服的时机,将其摁倒在床上,采用枕头捂口鼻、掐脖子的方法致受害人晕厥死亡。作案后,李某将受害人藏匿在床侧面的窗帘下方,在大门留下字条,勒索受害人子女的钱财。 本报记者 李培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