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诈骗团伙每次作案前将他们组织起来,每次实施诈骗都是三人团伙共同实施,一人扮演捡钱者,一人扮演丢钱者,一人负责望风,分工明确。
2010年3月12日下午,五里沟派出所接到市民报案称被人以捡钱、分钱的方式诈骗现金3000余元。派出所立即与刑警一中队联系,在经三纬八路路口附近将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赵某(男,41岁,吉林辽源市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自2009年初以来多次伙同他人实施诈骗、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其犯罪团伙共有五名成员,互相之间并不熟悉,只是由其中一名叫刘某龙(男,42岁,吉林辽源市人)的犯罪嫌疑人每次作案前将他们组织起来,每次实施诈骗都是三人团伙共同实施,一人扮演捡钱者,一人扮演丢钱者,一人负责望风,分工明确。由扮演捡钱者的刘某龙负责物色诈骗对象,一旦刘某龙上前与人搭话,其余两人立即按照分工开始实施诈骗。
该团伙自2009年以来,在济南市历下、市中、槐荫三区的多家医院和菜市场内通过这种方式实施诈骗十余起。其间如果发现有受害人对自己财物看管不严,该团伙还会顺手牵羊进行拎包盗窃,这个团伙共实施盗窃十余起。
针对类似的骗局,派出所和医院成立便衣现行组,对医院及其周边的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共计抓获各类盗窃、诈骗嫌疑人10余名。改善了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大大减少了各类侵财性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