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铎答网友问:夫妻户口应立为一户

2011-05-10 13:31: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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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今天上午,万德派出所所长陈传铎做客大众网与生活日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推出的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访谈之后,陈传铎所长认真浏览了大众论坛,并对网友提出的户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万德派出所所长陈传铎与民警一起回答网友提问(曹亮 摄)

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万德派出所所长陈传铎做客“所长在线“,接听读者热线,现场解决市民实际问题(曹亮 摄)

    大众网济南5月10日讯(记者 隋乔)今天上午,万德派出所所长陈传铎做客大众网与生活日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推出的网络互动访谈栏目——所长在线。访谈之后,陈传铎所长认真浏览了大众论坛,并对网友提出的户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访谈结束后,陈传铎所长在电脑上调出网友提问并进行解答。网友问:“我是万德镇新刘村的村民,我妻子是张夏镇靳庄村的,我们孩子今年2月份出生的,请问能不能把孩子的户口落在我身上?”对此,陈所长说:“夫妻双方的户口不能分立,应在经常居住的一套住房内立为一户。 因此,本市家庭户婴儿出生申报户口不应存在随父或随母落户问题,对共同生活尚未将户口迁移到一户的,应尽快迁移,达到人户一致。”
    部分网友对其他问题也非常关注:“我新建装修的酒店想申请开业,请问消防方面需要做哪些要求?”陈所长耐心答道:“按照要求“九小场所”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符合条件方可营业。其工作要求为:1、填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消防安全规章制度;3、灭火疏散预案;4、备案凭证或抽查记录表,无备案的提交房屋房产证明;5、场所内、外建筑平面图;6、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8、负责人身份复印。”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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