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6 18:44:00
来源: 大众网—生活日报 醉酒的齐某电话约同样处于醉酒状态的高某到历下区海晏门南口见面“练练”。二人见面后,话不投机,就动起了手。
2011年3月20日22时许,东关大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历下区海晏门南口路边有人持刀砍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案发地点位于历下区海晏门南口路西侧,受害人已经被送往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出警民警根据报警情况,马上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在现场负责走访寻找现场证人;一路到医院了解受害人伤情。到医院后民警了解到,受害人齐某(男,1978年出生),因被人持刀伤害造成颅骨骨折,胸部、胳膊多处刀伤,正在医院救治,随时有生命危险。
案情重大!东关大街派出所第一时间向分局领导和刑警大队通报案情。当天23时,刑警和派出所民警组成联合破案组。办案民警经过缜密调查,很快查明了嫌疑人高某(男,1985年出生)身份。同时,齐某被砍的经过也逐渐清晰。原来,3月20日晚,家住天桥区柳行小区的王某为其母亲过生日,受害人齐某、嫌疑人高某作为王某的朋友应邀参加该生日聚会。席间,齐某多次找高某喝酒,并对高某的女朋友不太规矩,高某因此很不满,二人当时在饭店内就发生争执厮打。
聚会散去后,醉酒的齐某对此事仍然耿耿于怀,电话约高某到历下区海晏门南口见面“练练”。同样处于醉酒状态的高某亦不服气,在家里拿了菜刀到海晏门南口赴约。二人见面后,话不投机,就动起了手,高某手持菜刀朝齐某头部、躯干等部位挥刀就砍,直至将齐某砍倒在地上,见齐某无反抗能力后逃离现场。
3月21日下午3时,办案民警接到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通知,受害人齐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情由刑警一中队、机动中队、派出所在内的十五人组成了专案组,并将该案确定为3·20故意伤害致死案。
随后,办案民警围绕嫌疑人高某的生活习惯、家人、朋友等立即深入展开工作。经过专案组民警的调查,了解到嫌疑人高某的一些家庭情况,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做通高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力争在高某与其家人联系时,劝说他投案自首。
3月26日上午9时,嫌疑人高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东关大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故意伤害齐某的全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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