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港沟派出所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张某在送检起诉时,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突然翻供,声称办案民警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并当庭展示身上的伤痕。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民警立即调取了该嫌犯从带入派出所、审讯、送拘留所全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显示,其身上的伤痕是入所前由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办案人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程序严谨合法。从而彻底证实了张某的诬告,进而将他绳之以法。
港沟派出所将办公用房按功能和用途进行重新划分,专设相对独立的办案区。这样既减少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来自外部的干扰,又有效保障了办案民警和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各项权利。办案区设置了9处专门用房,并通过指纹门禁系统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专设物证保管室,对物证、涉案财物及未破案件案卷等进行统一保管,有效防止痕迹、物证、案卷的损毁和丢失。
在案情分析室设置同步监控系统,指挥员可通过分局开发的“刑事案件执法管理系统”与讯问室办案人员交流互动,指导讯问工作。同时上级领导也可通过此系统远程监控、指导讯问工作。设置有两间候问室,设有门禁、座椅、手铐位,上方安装有吸顶空调。为确保安全,室内墙壁采用软包,无电源,照明灯外置。在看管区还安装了紧急警报按钮。在讯问室设置了木质约束座椅,将双手铐位改为左手铐位,既保证了安全,又充分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在办案区每个房间、通道都安装了监控探头,做到了无缝隙、全覆盖。在保障执法安全的同时,有效提升了执法监督效能。正是这套“刑事案件执法管理系统”让嫌疑人张某阴谋没有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