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某峰开车拉着他们去了桥南村,并把车停到受害人冉某广家大棚北侧三百多米的公路上,把冉某广家的大棚指给他们三人看,另外三人拿着汽油瓶走了过去,一两分钟后,冉某峰看到大棚起火了,三人随后迅速逃离现场。
2011年2月2日(年三十)凌晨1时许,遥墙派出所辖区内桥南村一草莓大棚被烧,涉案价值四万元。此类案件的发生给辖区大棚种植户造成了极大恐慌,曾多次被媒体报道,性质恶劣、影响很坏。
接警后,派出所与刑警大队针对受害人矛盾点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冉某峰、李某、郭某川、郭某勇抓获。经审查,2011年2月1日晚上,冉某峰到滩头村去找同学李某、郭某川和郭某勇,冉某峰对他们说,没法过了,去烧一个大棚去。冉某峰从村头捡了一个塑料瓶子,并在滩头村南头的加油站里买了十元钱的汽油。四人就在车上等着,一直等到晚上12点钟左右,冉某峰开车拉着他们去了桥南村,并把车停到受害人冉某广家大棚北侧三百多米的公路上,把冉某广家的大棚指给他们三人看,另外三人拿着汽油瓶走了过去,一两分钟后,冉某峰看到大棚起火了,三人随后迅速逃离现场。
原来烧大棚的人与冉某广家有矛盾。2008年12月,李某和邻居冉某广家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矛盾,李某将冉某广的儿子打成轻伤,后来李某给予经济赔偿并获得谅解,李某被法院“判一缓一”。
2011年1月16日下午,在李某的家门口,李某又和冉某广的妻子发生口角,继而产生厮打;后来冉某广的儿子也加入“战斗”,李某和冉某广的妻子都受了伤。两家的积怨由此更深了。李某为了“出气”于是找人烧了冉某广家的大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