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就餐时喝了饮料后,渐渐地就迷糊了。两名男子架着她打上一辆出租车。不久,她被两男子带到一处院子里。此时,两男子凶相毕露,向小甜勒索15000元钱,“要是凑不起来,小心你的命!”其间两男子兽性大发,竟然对小甜实施了强奸。
2010年5月16日下午,小甜(化名,女,25岁,在夜总会上班)在家人陪伴下来到司里街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两名男子迷奸,还被抢劫了8000元钱。2010年5月15日22时许,受害人小甜在泺源大街一家夜总会陪客人喝酒。后来,两名男子提出要带她出去吃夜宵。于是,小甜就跟着两名男子走出夜总会,一起来到经七路一家餐厅。小甜就餐时喝了饮料后,渐渐地就迷糊了。两名男子架着她打上一辆出租车。不久,她被两男子带到一处院子里。此时,两男子凶相毕露,向小甜勒索15000元钱,“要是凑不起来,小心你的命!”惊恐的小甜此时也清醒了许多,颤抖着给其父亲打通电话说明了情况,并要15000元。打完电话后,两男子兽性大发,竟然对小甜实施了强奸。
接到女儿打来的要求汇钱的电话,小甜的父亲非常紧张,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他无奈地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经过讨价还价后,给对方账户汇入8000元。俩男子在2010年5月16日下午把汇来的8000元钱取走后将小甜放回。
派出所在接到受害人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到经七路那家餐厅走访,据工作人员回忆,当晚确实有俩男子架着一女孩上了出租车。随后派出所在出租车公司的配合下找到了该出租车。根据出租车司机回忆,派出所民警一起和他赶到了泰安,经过连夜查找终于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
原来,作案现场是泰安市的一处民居。“这种房子只要有钱就可以租,也不用出示身份证。”司里街派出所副所长靳鹏说。进入现场后,民警提取了清晰的现场痕迹。2011年4月确定嫌疑人信息后,在秦皇岛将嫌疑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