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自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网上招聘,联络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讨债公司。之后以雷某为首的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四处揽活,专门帮别人要账,得逞后从中收取高额利润。
2011年6月15日上午,吕某美报警,称其丈夫刘某涛(男,60岁,王舍人办事处郭家村人)因欠他人债务于14日22时许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带走至今未归。在详细询问报案人的基础上,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暴力讨债引发的恶性案件。刑警大队、王舍人庄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全力解救受害人。
案发第二天,专案民警通过受害人刘某涛与其家人联系得知,刘某涛准备从山西运一车煤,然后将煤卖掉后还钱,并确定其正在高新区孙村办事处白谷堆村附近的一个煤场内,可能已被人控制。获悉后,专案组迅速出击,在白谷堆村附近一煤场内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闫某勇(男,32岁,泰安人)、周某勇(男,23岁,泰安人)、于某宝(男,28岁,泰安人),并成功将受害人刘某涛解救。
经审查得知:将受害人刘某涛强行带走的是以雷某(男,29岁,湖北人)为首的讨债公司,成员10余名。经查证,雷某乃是2004年12月份伙同他人在河南漯河抢劫杀人的逃犯,作案后变化十余种身份一直潜逃近7年,反侦察意识和能力相当强。
6月22日,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获悉雷某等人正在淄博一带活动。6月23日,专案组获悉雷某等人从淄博赶回济南,最终专案组民警在化纤厂路南头,当场查获雷某等人乘坐的商务车,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张某超、黄某、秦某红、董某岗、苑某祥、牛某刚(移交历下分局)等七人。
通过进一步审查查明,雷某自今年5月份以来,通过网上招聘,联络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讨债公司,并对公司成员进行了详细分工,制定了严密的联系及管理方法。之后以雷某为首的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四处揽活,专门帮别人要账,得逞后从中收取高额利润。
其间,雷某等10余人帮人要债7次,涉及济南市多个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