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持刀男子闯入王舍人办事处一无名废旧金属收购站,抢走店主王某志现金3000余元及两部手机,并将其胸部捅伤后逃窜。民警周密部署将他们一举擒获。
2010年11月10日21时30分许,历城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两名持刀男子闯入王舍人办事处一无名废旧金属收购站,抢走店主王某志现金3000余元及两部手机,并将其胸部捅伤后逃窜。案件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刑警大队会同王舍人庄派出所组成专案组,连夜部署,相继展开走访调查。
在初步走访调查受害人家属及周边群众的基础上,专案组分析认为此案应为熟人作案,并迅速锁定在附近烧烤摊打工的路某军(男,26岁,商河县人)有重大嫌疑,对受害人家庭情况较熟悉且在案发后失踪。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专案组民警于2010年11月12日在商河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路某军。
经突审路某军获取线索,13日上午,专案组又将“11·10”抢劫案另一名嫌疑人刘某福(男,21岁,商河县人)抓获归案。归案后,二人对11月10日晚抢劫王舍人办事处一无名废旧金属收购站现金3000余元及两部手机并将店主王某志捅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二人又供认了自今年4月份以来,伙同路某峰(男,23岁,商河县人)、段某强(男,29岁,王舍人办事处沙一村人)交叉结伙,多次到其抢劫的废品收购站盗窃铜线、现金等物品,总涉案价值达8万余元。
专案组顺线追击,分别在商河县和王舍人办事处及时将涉嫌与路某军合伙实施盗窃的路某峰、段某强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