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得知:盗窃嫌疑人张某为省城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见同学均有笔记本电脑,但自己家庭困难,无力购买,就产生了盗窃念头。
2010年9月16日至9月26日的十天时间,建筑新村派出所陆续接到五名科技市场业户的报案,称他们的货物被盗。
十天内,五家业主被偷,这引起了派出所的特别重视。派出所根据被盗现场的监控录像,安排民警在科技市场附近进行巡逻守候。 2010年9月28日中午12时左右,守候民警发现一男子在科技市场内逛来逛去,就是不买东西,而且老是盯着那些放在业户门口的货物。发现其形迹可疑后,民警仔细进行了观察,发现其长相貌似几天前在科技市场盗窃货物的嫌疑人,民警遂对其进行询问。
很快,这名男子当场就承认曾在科技市场盗窃过货物,民警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过调查得知:盗窃嫌疑人张某为省城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见同学均有笔记本电脑,但自己家庭困难,无力购买,就很自卑,在攀比心理的作用下产生了盗窃念头。
2010年9月16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窜至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济南市科技市场五楼楼道内,趁无人看管之际,盗窃了一个放置在业户门口的数码相机镜头,并将此镜头卖掉。9月24日、25日、26日,他接连三天到科技市场盗窃,盗窃4家业主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9月28日再次准备盗窃时被抓获,涉案价值7500元左右。
最后,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