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2005年5月25日至31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
(二)决赛:2005年X月X日至X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三、竞赛项目:
(一)预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世界锦标赛部分及补充规则):
男子:个人、团体预赛(单轮90米、70米、50米、30米),个人、团体奥林匹克淘汰赛决赛。
女子:个人、团体预赛(单轮70米、60米、50米、30米),个人、团体奥林匹克淘汰赛决赛。
(二)决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奥林匹克轮部分及补充规则):
男子:个人、团体奥林匹克排名赛(个人70米72支箭),奥林匹克淘汰赛个人决赛、奥林匹克团体淘汰赛决赛。
女子:个人、团体奥林匹克排名赛(个人70米72支箭),奥林匹克个人淘汰赛决赛、奥林匹克团体淘汰赛决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