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预赛:按照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项目夺席位参赛办法(体射运字[2002]404号)及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决赛:2005年10月10日至1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火车头体育协会。
三、竞赛项目:
男子组:
(一)50米小口径自选步枪卧射60发
(二)50米小口径自选步枪3×40
(三)10米气步枪60发
(四)50米自选手枪慢射60发
(五)25米标准手枪速射60发
(六)10米气手枪60发
(七)10米移动靶射击30+30
(八)飞碟多向125靶
(九)飞碟双向125靶
(十)飞碟双多向150靶
女子组:
(一)50米小口径运动步枪3×20
(二)10米气步枪40发
(三)25米运动手枪60发
(四)10米气手枪40发
(五)10米移动靶射击20+20
(六)飞碟多向75靶
(七)飞碟双向75靶
(八)飞碟双多向120靶(来源:中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