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足出征世界杯前,不少媒体报道,国足在世界杯所得的巨额出场费将免征个人所得税。昨天,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人则向记者强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出场费一般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不属于免税范围。国际足联在把出场费交给中国足协后,将按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目和适用税率,由足协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免税要严格符合三个前提条件:一是颁发主体已严格限定;二是发放范围有明确界限;三是免税只限于奖金。“根据这些条款来衡量,国足的出场费收入不是奖金,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如果中国队员能获得金球、金靴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个别奖励,根据税法可以免税,但是中国队员并没有获得这些奖励。”
据了解,因为韩国方面将根据韩国规定对出场费有一定的税收扣除,因此国际足联的出场费尚没有发放到中国足协手上,估计将于8月发放。“届时,谁付这笔收入,谁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教练米卢和一些队员的广告收入,也将由做广告的企业在支付其收入时代扣代缴相应税款。没有代扣代缴的,本人应向取得收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否则税务机关将进行严查并罚款。
北京青年报